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沙洋县高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客店模式”推广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沙洋县高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客店模式”推广项目(一期)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BHSCG-2017-SY140
三、采购内容及资金来源:吴集村,新贺村,季桥村、贺集村生活污水处理,(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和乡镇财政自筹。
四、财政评审金额:102.9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成交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函(2014年9月-2017年9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8、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六、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2、有意向的供应商须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近三年类似项目成交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查询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明细表,参与此次项目施工相关人员需在明细表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彩印)、企业信用等级报告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采 购 人: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念 联系电话:0724-8550551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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