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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一汽总医院2017年更新改造投资血液净化用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装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总医院2017年更新改造投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一汽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血液净化用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装置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1套血液净化用双级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2.2 交货期: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货。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到货,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到货

  2.3 交货地点:一汽总医院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均须有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同等效力相关证明。

  3.2 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相关证明;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代理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及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二级代理商须具有一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须制造商直接授权)出具的授权证明及一级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3 投标方须提供投标产品官方宣传资料。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和中国一汽集团“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 1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授权证明(代理商投标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16日13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总医院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5906812-22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咸枫、周祺

  电话:0431-87990285、87644668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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