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赫山区新市渡镇竹制品产业园废水处理工程EPC项目已由益阳市赫山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以益赫发改招核[2017]48号文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赫山区新市渡镇竹制品产业园废水处理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
2.3建设内容:新建废水处理工程,含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出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风机房、配电间及化验室,设计规模为1000㎥/d;
2.4规 模:总投资703万元;
2.5中标金额不作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须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初稿文件,施工图设计初稿文件通过评审后1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本项目的工程预算报告,工程预算报告由业主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审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不含设计所须时间);
2.7质量要求:合格,通过环保相关部门验收;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9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需为施工单位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2条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4)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2月 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4.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4.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月7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908210529)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赫山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电话:0737-6101259。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9.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9.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9.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投标人须于2018年1月 3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前先与招标人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拟派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项(本项目负责人:周小平 联系电话:13607370065)。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联 系 人: 周小平
联系电话:136073700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7370066 0737-2266185 0731-85135397
传 真:0737-226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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