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400区环保新材料一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盛400区环保新材料一期项目 已由 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2206-450113-04-01-945530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华侨投资区华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ZXHTZB2204XG01B076C建设地点: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 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14839.8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设备基础、室外总平、大门和辅助配套设施。(具体以图纸为准) 合同估算价: 4500.0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35 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厂房、设备基础、室外总平、大门和辅助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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