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市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公告
迁安市 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 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 [2023] 179 号文件( 2310-130283-89-05-798874 ) 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1302832301772001
2、 项目名称:迁安市 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3、建设地点:迁安市
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娄子山水库338m长的放水渠进行加固维修;库区范围增加不锈钢护栏250m、波形防撞护栏620m、防护网930m、引水渠盖板160m。
5、概算投资: 1225131.42 元
6、最高限价: 1164206.13 元
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90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一 个标段。
1 1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三 、 招标范围: 迁安市 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每个标段全部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收送达投标文件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