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正常公告
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2312-623000-04-01-469645
我公司受甘南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州发改能源【2024】86号】文件《关于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工程概况: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500吨/天,其中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年处理10.95万吨,配置1条3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暂不考虑对外供热)。本项目协同处置餐厨垃圾20吨/天,采用1条处理能力为20吨/天的处理线;协同处置污泥30吨/天(含水率80%的湿污泥热干化为含水率40%的污泥后入炉焚烧),采用1条处理能力为30吨/天的处理线。二期适时增加一条200吨/天的焚烧线,预留二期建设用地。
3、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含耗材)、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发包人。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施工地点: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完冒镇康木车村达赛那88号
6、计划工期: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至项目通过“72+24小时”试运营之日止,不超过18个月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竣工日期:2026年06月20日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8、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或②+③或者②+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④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申请人如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时可组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2、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3证以上;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服从本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水、暖、电各专业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配置合理。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