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巨行审[2025]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262.0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109.28 万元,建设规模:
1、在狼窝渠下游、建设街与风清路交叉口新建雨水泵站各一座,在黄巾大道、健康西路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各一座,并完善配套设置。
2、富源街(元泽路泵站-风清路)新建一道 dn355 聚乙烯(PE100)污水专用压力管,元泽路泵站更换水泵。
3、西平街(黄巾大道-风清路)道路全长1301m,新建一道 d1200 污水管道,现状雨水管道增加收水口。
4、环保局南侧小街(万盛街-光明街)道路全长 257 米,新建一道 d400 污水管道,新建一道 d500雨水管道,并恢复沥青砼路面。
5、元泽路(富源街-狼窝渠)新建两道 d800、d1000、d1200雨水管道,并对拆除路面进行恢复。
6、城区街道清淤检测封堵修复。城区东安街(富强路-黄巾大道)、光明街(南华路-富强路)(风清路-黄巾大道)、迎宾街(秦泽路-健康路)、(富强路-黄巾大道)等34条街道路段雨污管网清淤检测封堵修复。
7、对现状狼窝渠河道进行河底清淤:河底修复及部分附属设施改造。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城区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262.01 万元。 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勘察单位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