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为DL厦设招字(2016)第004号的厦门市西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于 2016年8月22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中标候选人 投标的主要 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资额(万元) |
16321.21 |
17673.43 |
17232.32 |
设计费(万元) |
344.95 |
344.95 |
344.95 |
勘察费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25% 计取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测量费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 2006 】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 后再下浮 10% 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额经招标人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
勘察设计周期 |
本工程总设计工期为 80 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如下: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本工程总设计工期为 80 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如下: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本工程总设计工期为 80 日历日。具体分段完成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要求如下: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彭弘 |
李锦梁 |
郭飞 |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章韵琴、范学斌、许岩剑、林聪池、许长兰、郑宙、王楠、张明伟、周定武。
四、公示时间: 2016年 8 月 25 日至 2016年 8 月 27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林工 联系人: 小郑
联系电话:13779964497 联系电话:15359232507
联系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05号锦厦科技208室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地 区: | 上海 |
电 话: | (021)51299999 (总机) |
地 址: | 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
网 站: | http://www.smedi.com/ |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