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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乡2012年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4-16 11:48: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维护袁河流域生态环境平衡,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提升城乡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芦溪县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芦府字〔2012〕15号)的要求,决定2012年在全乡开展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以控制和削减排污总量为主线,深入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努力改善袁河水环境质量。

二、整治目标

 建立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措施,细化责任,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袁河及各支流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实现全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基本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态势。力争用一至两年时间,集乡污水全部进入合理排放,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制定治理计划,引导流域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1.各村要于2012年3月底前,根据本行动目标,制定本辖区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2.各村要于2012年3月底前划定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并予以公布,要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袁河两岸1公里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3.各村要于2012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辖区流域沿河两岸造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全面清理袁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建筑和生活垃圾。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乡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

1.要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污水治污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集乡区污水收集系统;保证污水处理正常稳定运行。

2.要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垃圾处理场所有治污设施建设工作,实现达标排放。

(三)坚持标本兼治,控制畜禽养殖业水环境污染

1.鼓励畜禽养殖规模发展,集约发展、有序发展。

2.各地要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摸底调查,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2012年5月底前要完成袁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和零排放。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的,由当地组织负责拆除污染源。全面禁止在禁建区内新、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一经发现,当地组织要组织立即拆除。禁养区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于2012年5月底前实现达标排放和零排放。

(四)完善保护措施,保障引用水源环境安全

各村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完善水源保护周边和上游事故多发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水环境突发事件,应统筹安排、有序地调度、妥善处置。2012年5月底前要关闭集中式引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及其上游5公里范围内的主要污染源,并登记造册、分类整治。

(五)建设监管并举,逐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制定流域沿河两岸造林绿化规划,监督落实生态林建设和保护。各地要加强河流湿地保护,将具有保护价值的湿地划分为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影响湿地的功能发挥的项目。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25日)各单位要紧急动员起来,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本辖区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广泛宣传政策,做好治理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综合治理阶段(3月26日至5月30日)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检查专班要按照要求,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及畜禽养殖企业;袁河两岸及引用水源保护区内等违法开采河沙、违章建筑和垃圾等进行清理;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停产停建;对已有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能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制定和实施袁河两岸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等有利于水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建设项目。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解决,切实整改到位,要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三)监督检查阶段(5月31日至6月30日)乡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向乡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地及乡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12年要组织新闻媒体对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进行联合报道,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乡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对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完善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事关我乡社会稳定,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建设和谐新泉大局。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袁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常抓不懈,确保抓出成效。为加强对此次综合治理行动的领导,乡政府成立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贺长国同志任组长、李雄、杨鸿钧等同志任副组长,乡环保、水务办,土地、城建办,农林办等部门以及各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流域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水务环保办,由乡水务环保办主任陈述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村委会是本辖区流域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各村要制定流域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措施推动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好当地群众、养殖户、企业主的利益关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乡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地落实治理任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全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和保护“母亲河、爱我家园”的教育活动,利用户外广告进行袁河治理宣传。要加大广播电台、电视、报纸等媒体对袁河保护的宣传力度、定期报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不定期开设环保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袁河保护意识。

(四)强化组织考核,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乡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村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弹劾其主要负责人,其中乡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并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人员,有纪检部门追究责任。(萍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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