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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1-4 10:46: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濮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推动“十二五”时期乃至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市生态市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安排部署,特编制濮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本《规划》以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为指导,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濮阳市环境保护实际编制,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宏观性、综合性和指导性规划。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切实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和战略重点,以污染防治为重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通过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采取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环保监督执法,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多策并举,狠抓落实,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一些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完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加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了《濮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开展了造纸行业、化工行业等高污染、高耗能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工程和濮水河、马颊河、第三濮清南等生态保护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全市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关闭搬迁企业17家,停产治理企业15家,初步建立了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建设完善了市县两级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全面加强了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力度。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1.08%和5.01%;全市脱硫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已达42万千瓦;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3.7%;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均超过292天;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专栏1 濮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 号

指标名称

2010年目标

2010年完成情况

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8%

100%

2

全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

≥70%

化学需氧量达标率87.1%;氨氮达标率89.4%

3

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平均值

≥292天

324天

4

辐射环境水平

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

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

5

全市主要污染物 COD 排放总量【注 1

削减10.3%

削减11.08%

全市主要污染物 SO 2 排放总量

削减4.29%

削减5.01%

6

城市污水处理率

≥80%

83.7%

7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0%

87%

8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70%

99.72%

9

全市林木覆盖率

≥25%

28%

【注1】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总量。

专栏2 濮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1.08%和5.01%;全市脱硫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已达42万千瓦;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3.7%;全市地表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均超过292天。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

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如期完成。2010年,全市工业和生活中化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1.08%和5.01%,完成了省下达的“十一五”减排目标。重点治理工程。2007年底实现了全市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建成总规模为25万吨/日,形成年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9746吨;建成垃圾处理厂4座,主要建制镇和重点乡建设了垃圾转运站,初步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全市共有2台装机容量21万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年减排能力得到加强。全市开展了造纸行业、化工行业等高污染、高耗能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工程和濮水河、马颊河、第三濮清南等生态保护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对15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依法对17家企业实施了关闭或搬迁。同时,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发挥环评调节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市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了污染严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流域、区域,以及高速公路沿线国道两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污染治理模式,既在短期内有效解决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了局部环境质量,同时也优化了区域产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加强,积极落实“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政策。共对12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解决了一批村庄的污水、垃圾、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全面开展了生态示范建设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村42个,市级生态村270个。

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能力方面。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硬件装备均达到国家“十一五”规定的标准;环境自动监控中心、9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自动监控系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4个辐射环境质量及放射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部建成并联网运行,环境应急监测与指挥系统基本就续;全市有5个三级监测站通过了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建成了“覆盖全市、功能完备、技术先进、标准一流”的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环境监控能力实现质的突破。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了党委政府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污染联防机制。经济政策方面。实施了全市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绿色证券等环境经济政策;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调查、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评估等基础性工作。公众参与方面。通过开展“濮阳环保世纪行”、“六五”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绿色系列创建、媒体宣传等各种措施,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
 

“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措施,需要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一是积极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初步探索了解决流域上下游污染问题;二是通过总量考核、签订政府目标责任书、重点流域规划评估等措施,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行断面目标考核,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等,切实调动了地方政府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污水处理厂和火电脱硫设施建设超过规划预期,全市县县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十二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当前环境保护形势

当前,我市环境形势总体呈现“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的特点。全市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结构性污染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水环境污染尚未根本解决,局部区域大气污染有恶化趋势;土壤污染源多面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越来越大;电子垃圾等新型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交织、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并存;工业及生活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较明显等环境问题,给环境监管带来的压力逐渐增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持续较快提升,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改善的滞后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我国环境保护日益加强的新形势下,濮阳作为欠发达地区正处于赶超发展期,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既要多还旧账,又要不欠新账,缓解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环境压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突出,环境保护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2.“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河南省将重点推进、全面实施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并将豫北地区确定为中原经济区能源、重工业的重要支撑。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的实施,濮阳作为环渤海、京津塘两大经济圈与中原经济区的衔接点和前沿阵地,将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3.“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仍将继续加快推进,经济发展中蕴含着经济转型、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移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巨大潜能。特别是随着中部地区崛起的推进、粮食核心区建设、中原经济区建设、濮阳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产业集聚区分步实施、重化工行业加快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相继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二三五”奋斗目标和濮阳崛起战略的实施,我市的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总量仍将快速增加,重化工业的比重还将上升、增速仍将偏快,结构性污染仍十分突出,将对我市的资源和环境带来极大的挑战。

二是污染持续减排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若维持现有污染治理水平,到2015年,预计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新增46205.6吨,氨氮排放量将新增2099.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将新增20060.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将新增20464.3吨。如不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远远高于环境容量,将制约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污染减排任务仍相当艰巨。

三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我市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持续增加,一方面,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影响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我市环境容量十分有限,已超出环境承载能力,传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涌现,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持续增加。

四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和转型阶段,工业化仍处于重化工业阶段,突发性环境事件增多趋势的可能性在增大,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

五是解决新环境问题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一系列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随着消费转型,废旧家用电器、报废汽车和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任务十分繁重。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面源污染、农村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更加突出,种植、养殖业所产生的大量废弃物未能得到及时处置和有效利用。随着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的发展,许多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环境风险日益加剧。

六是环境保护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滞后,应急保障和应对能力严重不足;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辐射污染等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较差;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还处在起步阶段,缺乏专业队伍力量,已不能适应当前繁重的环境管理需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污染减排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保障,强化环境监管,保护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政府责任,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推动濮阳经济发展,实现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环境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突破口,强化污染防治,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政策机制,积极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环境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能力,加强监管。坚持以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监测和监督体系、环境预警应急体系、总量核查核算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人才保障体系,为环境保护提供能力支撑。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坚持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公共财政的保障作用,落实政府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协同保护环境的合力。

(三)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地区和城乡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保证,生态市建设积极推进,为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2.规划指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马颊河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金堤河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濮阳市省控以上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小于30%,好于Ⅲ类的比例大于45%,市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小于35%;濮阳市责任目标断面COD和氨氮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市城区及各县城区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5天,环境空气质量在二级以上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专栏3 濮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

分 类

序 号

指标名称

2015年目标值

一、总量控制【注1】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5.40万吨(削减率10.72%)

2

氨氮排放总量

0.43万吨(削减率14.0%)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2.11万吨(削减率2.7%)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5.09万吨(削减率6.0%)

二、环境质量

5

省控断面好于III类水质的比例【注2】

≥45%

6

省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注2】

≤30%

7

市控断面劣V类水质的比例【注2】

≤35%

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监测因子水质达标率

≥98%

9

城市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天数比例

≥80%

10

辐射环境水平

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注1】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源含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集中处理设施等;二氧化硫、氨氮化物排放源含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处理设施等。【注2】按照“十二五”时期规定的21项因子评价。

 三、总量减排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着力点,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发展的资源要素,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增量,持续工程减排,强化结构减排,深化监管减排,全力破解总量控制指标的“瓶颈”制约,推动绿色发展。

(一)持续工程减排,提升减排能力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市、县、重点乡镇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其中,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5万吨,新建2300吨/时的污水提泵站1座,新建规模为4万t/d中水回用厂1座。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高。所有产业集聚区实现污水的全收集和全处理;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分批实施升级改造,现有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要通过实施改造,将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0%以上,污泥做到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深化重点行业工程减排。进一步实施造纸、石油化工、羽绒制品、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深度治理。到2015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下降50%以上。推进石油石化行业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等工程建设;对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和濮阳市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克劳斯炉进行改造,提高综合脱硫效率。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继续做好各类实用型沼气工程,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实现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成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畜禽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

开展机动车污染减排。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运营柴油车(即黄标车)。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实施机动车简易工况法监测,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推行机动车检测和维护制度(I/M制度)。逐步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推广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全面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二手车转入条件,控制机动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专栏4 “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

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配套设施完善工程。新建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13座城镇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范县污水处理厂,对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脱氮改造,对台前县污水处理厂等执行一级B标准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设濮东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达35.5万吨/日以上。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1座污泥集中处置中心。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程 。对重点涉水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或清洁生产。造纸、羽绒行业——所有造纸、羽绒企业稳定达到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对范县阳光纸业有限公司、河南民通华瑞纸业有限公司和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实施污水深度治理;濮阳市通宇纸业有限公司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对河南省雪鸟实业有限公司、台前县宏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废水进行治理。石化化工行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煤化工)、濮阳宏业汇龙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石化化工企业建设废水深度治理设施。加快推进其他重点涉水行业建设废水治理工程。14家重点涉水企业加快建设废水治理设施或污水回用设施。畜禽养殖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工程。对全市60%的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建设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鼓励推进其他方式的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

专栏5 “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工程

电力行业工程治理。新建和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执行国家新标准,对国电濮阳热电强化环境监管。非电行业工程治理。建设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工程;对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和濮阳市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克劳斯炉进行改造,提高综合脱硫效率;燃煤锅炉治理。规模在10吨/小时以上、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循环硫化床锅炉脱硫设施应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提高综合脱硫效率。机动车减排。淘汰黄标车,实施清洁油品替代,逐步推广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二手车转入条件,控制机动车新增污染排放量。

(二)强化结构减排,拓展减排空间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建材、化工、造纸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对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力争结构减排量占工业源减排量的10%以上。

积极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实施区域流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城市新区发展规划、主体功能规划、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循环经济试点县(区)建设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等行业综合规划,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并且作为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污染减排的倒逼机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健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相衔接的审批机制。建立健全环评审批与环境容量挂钩的机制,对不同区域和行业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优先支持高成长性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拉长链条、提升层次,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通过“上大压小”、“以新带老”、淘汰落后等措施,实施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实现增产不增污。

专栏6 “十二五”重点污染行业结构减排

涉水企业结构减排:造纸行业——淘汰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严格控制新建化学制浆项目,改建、扩建木浆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 化工行业——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环境风险大的落后产能生产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淘汰手工、半机械化的落后产能,提高集中屠宰率,淘汰小型屠宰点。涉气企业结构减排: 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脱硫效率应达到95%以上,并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建材行业——淘汰200万㎡/年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生产线、5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

(三)深化管理减排,挖掘减排潜力实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科学核算年度总量指标,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实行总量核准备案制度,建立动态管理体系,开展总量指标区域间交易,促进总量指标节约使用、高效利用。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有”(超标准、超总量,有毒、有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力推进石化、化工、造纸、化肥、橡胶、建材以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中所列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引导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实现总量指标集约高效利用。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提高中水回用率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效率,高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大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一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示范基地。

加强环境管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监管,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探索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提高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各项治污工程减排能力。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上下联动,完善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效率,对于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和区域,坚决实施挂牌督办、黑名单、区域限批等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完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后督查。

四、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以解决饮用水、空气、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强化综合治理,防范环境风险,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加强西水坡、彭楼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西环沿线、中原油田基地及李子园地下水井群保护工作。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严格管理和控制一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来水达标。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进行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检测分析,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到2015年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监测因子水质达标率为98%以上。

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加快建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濮阳县污水处理厂、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2015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20%。

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相互对应的控制体系,强化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控制断面水质之间的相互关系,逐步落实海河和黄河流域规划水质管理目标。按照流域统筹、水陆结合的原则,建立海河和黄河流域两大控制分区,明确马颊河、卫河濮阳控制单元和金堤河濮阳控制单元为国家、省优先单元控制目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建立全面控源的污染防控体系,建立县、区上下游以及与河北、山东两省的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促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深化流域工业、生活等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强化卫河、马颊河、金堤河、徒骇河等重点河流城市水体的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排污口截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态净化和生态湿地工程建设,大幅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解决河流的黑臭现象,着力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保证流域水污染控制目标的有效实现。在重点污染源达标的基础上,按照水质目标,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深度治理。

专栏7 水污染防治分区控制重点

流域名称

防治重点

防治目标

海河流域

马颊河、卫河、徒骇河

以点带面,防治结合,努力提高海河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黄河流域

濮阳县、范县、台前县金堤河段

着力改善黄河流域金堤河濮阳断面水质,实现出境水体水质显著改善,提高金堤河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基础调查和典型示范治理为切入点,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中原油田开采区、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及工业园区等,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逐步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框架。筛选典型污染场地,有计划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到2015年,地下水重污染地区污染加重趋势有所缓解,保证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二)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手段,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确定以火电、石油、化工、建材、煤化工为重点防控行业,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控制,有效削减大气污染排放总量。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5天。

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工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燃煤污染。以削减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为目标,以推动建设治污工程设施为手段,对火电、化工、建材、煤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工业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和治污水平,满足总量控制和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濮阳市西部工业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工业区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对企业生产工艺进行分析,找出企业产味环节,实施综合整治。加大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及时掌握西部工业区环境质量状况,解决群众反映西部工业区大气污染环境问题。

加大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力度,重点对城市建筑工地现场进行标准化管理,减少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城区煤烟型污染,淘汰燃煤锅炉;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建设餐饮业油烟治理示范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能力。利用国电、龙丰热电等热源,加强供热设施建设,完善扩大供热管网,增加全市供热覆盖区域。到2015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0%以上。

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禁未取得机动车环保绿标的外地及本地车辆在我市行驶。提高“二手车”转入标准,对达不到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市内转户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二手车交易机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受理。逐步淘汰老旧车辆及“黄标车”;通过强制及“限摩”、“限货”、“限黄”等手段淘汰市内黄标车。强化在用机动车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在用机动车检测/维护(I/M)制度,加强在用机动车的年检、路检和抽检。制定《濮阳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濮阳市机动车尾气监控与管理系统,及时进行数据分析。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年检、路检、抽检等各项检测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综合处理,对检测站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实现对路检监督执法的控制与调度,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绿色交通,在政策上和经济上优先支持发展公交系统,保证公交系统在通行上的优先性和技术上的先进性。按照“减少总量,加快淘汰”的要求,鼓励发展电动汽车、燃气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切实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噪声管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订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管,妥善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严格特殊时期(如中高考时期)和特殊区域(如医院、学校及周边区域)夜间施工建设项目的审批。

(四)加强核与辐射污染防治

加大放射性污染防治力度。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严格核技术项目准入,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完全处于有效监管之中。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方式,加强对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防护的监管。提高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能力,确保我市退役、废旧、闲置放射源安全处理送贮率100%。

强化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推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规划环评,促进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科学有序发展,确保电磁辐射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值内。完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敏感点调查等具体问题的规定与措施,重点解决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投诉问题。

加强重点辐射污染企业管理。加强对大型辐照装置的监督管理,确保其稳定安全运行。推进老、旧辐照装置升级改造,加强对移动使用放射源的管理,严格移动放射源的使用审批备案手续,加强对油田测井、移动探伤、停产倒闭等企业放射源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削减危险废物产生量。积极稳妥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控制危险废物填埋量,确保新增危险废物基本达到无害化利用处置。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执法检查和综合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抽查考核。到2015年底,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和95%以上。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系。加强我市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经营和监督管理,完善突发事故应急和预防措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到2015年,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市和县级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大力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回收利用。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设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点,逐步构建多元化的回收网络体系,实现新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再生利用。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探索机动车维修、实验室、农村废弃农药包装等非工业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全面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对渗滤液、沼气等排放的环境监管,全面完成县城以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加快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容升级改造,推进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的环境监管。以濮阳市工业园区为核心,对区域内主要涉重金属行业制定不同的综合整治方案,并对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积极推行重金属约束性总量控制制度。

实施重点污染源综合防治。加强濮阳市工业园区天能集团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加强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鼓励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表面处理等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专栏8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

重点行业

重点防控因子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

铅、镉、汞和砷,并兼顾铜和铬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铅、镉、汞和砷,并兼顾铜和铬、六价铬

(七)积极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切实加强“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各个阶段的工作。持续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和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建立环境风险源评估制度,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装置级、厂界级、流域级三级应急防范体系。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规范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备案和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内、外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立事后调查和损害评估制度,防范次生环境事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环境风险意识,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加强环境关注类化学品管理,逐步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做好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相关国际环境公约和有关的国家禁令,配合国家、省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列入国际环境公约要求的相关物质。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排放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控制或消除已识别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环境和健康风险。

专栏9 风险防范重点工程

环境风险源调查和评估项目。开展敏感区域环境风险源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等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档案,构建GIS(地理信息系统)管理体系。建设区域、流域环境风险管理示范项目。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基础情况调查项目。调查和评估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历史生产企业厂址及处于环境敏感区的废物堆放场地。启动国际环境公约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基础摸底调查,继续完善公约原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基础信息,按照我省要求,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和监管信息化平台。

敏感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工程。在地表水饮用水源取水口等环境敏感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

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试点项目。开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一般性环境损害案件的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探索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
 

五、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生态市建设,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保障生态安全。以开展国家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生活污水、垃圾、土壤污染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一)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完善各级“以奖促治”机制,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环境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综合整治,使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有效治理,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逐步加强农村分散式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管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提高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鼓励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采取低成本、分散式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对于城市和县城周边的村庄,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统筹布局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大力推行清洁养殖,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按照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划分要求,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发展要求,科学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村生活环境。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完善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推广干清粪工艺。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便。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厂),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超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减少环境污染。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评环境保护措施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抓好相关环保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控制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精准施肥和缓释、控释化肥等技术。到2015年底,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比例达到80%以上,施配方肥比例达到40%以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到2015年底,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30%。加强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和科研开发,切实提高化肥、农药、水的利用效率。推广废弃物资源利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技术。

综合整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结合村镇建设规划调整,优化农村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引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向各级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实现污染物的集中治理。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水源和土壤污染。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管理,提高工业企业在粮食生产核心区、菜篮子基地等区域的环境准入标准,确保保国家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防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和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向农村地区转移,防止“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专栏10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对连片村庄统一综合整治。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和工矿企业周边,风景名胜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村庄,逐步在其他区域推进。

整治重点。按照国家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支持内容,我市整治重点为: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取水点位置、供水量、取水方式不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集中处理模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0%,对污水分散处理模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加快固液分离、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类粪便还田等工程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小区及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

4.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对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农村工矿污染进行治理,特别是对工业企业“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导致的周边农村地区水源、居住区、农田污染进行治理。
 

(二)努力保障生态安全

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创建生态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濮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大力实施蓝天工程、清水家园工程,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鼓励发展低煤碳经济、循环经济,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生态市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市创建,分区分类指导生态示范建设,到2015年底,创建60个省级生态乡(镇)、70个省级生态村、200个市级生态村。

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制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监测、评估技术规范,构建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建设黄河沿堤防护林带。加强濮阳县黄河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监测和评估。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环境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引导产业生态转型,鼓励部分生态超载退化严重地区的人口转移。

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定和完善油田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充分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进油田开采区环境治理,促进新老开采区的生态恢复。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

专栏11 生态保护重点任务

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依托河流、干渠等生态空间,推进构建区域生态网络,逐步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

濮阳市水体综合治理。建设马颊河流域南乐段生态湿地和濮阳市濮上湿地公园;开发区第三濮清南干渠环境综合整治和范县濮城杨楼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马颊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

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加强黄河湿地保护,全面推进实施沿黄滩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沿堤防护林带。

生态创建。到2015年底,实现生态市创建阶段性目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60个,省级生态村70个,市级生态村200个。
 

(三)保护土壤环境

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以国家粮食核心区、蔬菜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耕地土壤环境安全性评估和等级划分,划定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区,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管,开展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区定期监测、巡查,实施动态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土壤污染突发事件。

强化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有效控制重金属、有毒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从严控制污水灌溉和污泥农用,严禁利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灌溉农田,污灌区全面开展土壤环境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污泥、河道清淤底泥等未经检测和安全处理,禁止向农田直接施用。对长期和大量施用淤泥的耕地土壤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跟踪监测。

严格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加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管理,对污染耕地实施分级利用,确保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污染严重不宜作为耕地的,实施停耕停种。强化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对污染土壤使用权变更或开发利用为其他用地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污染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以新增工业建设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制度。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选择污水灌区农田、城市周边、油田及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典型区域,以油田开采导致的土壤污染为重点,建设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推进污染耕地和污染场地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六、能力建设

以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配强市级、配齐县级、覆盖乡级,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完备的环境监测监督体系、高效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科学的总量核查体系、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和自动化,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整体水平。

(一)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和监督体系

全面推进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基础能力和装备标准化建设,市、县二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监控(信息)机构和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100%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市级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固废管理、环境宣传教育机构100%达到国家或相关标准化建设要求,满足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需要。

完善环境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乡镇环境监察派出机构,配备乡镇环保员,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环保员;着力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机动执法能力;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完善内网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及政务监察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基础数据库,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环境监控网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基本实现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监测监控;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局;完善自动监测站网建设,提高市环境监测站水质全分析、环境空气新增因子及汽车尾气等监测能力;逐步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网络和传输能力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支撑平台,提高环境信息化服务水平。

(二)建立高效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

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指挥及支援保障体系。加快市、县两级环境应急机构和指挥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和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应急管理、救援和技术支持队伍建设,配备先进的应急通讯、交通、防护和现场办公,取证等装备设备;建立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综合管理调度系统,逐步形成高效的环境应急指挥救援保障体系。

建立环境预警应急监测体系。加强环境预警应急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构建区域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全面提升环境预警预测和应急监测水平。

加强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设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和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通讯工具,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初步形成市、县二级核与辐射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市级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综合能力,防范和化解突发性核与辐射污染风险。

(三)建立科学的总量核查核算体系

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建立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技术支持体系;建设污染减排专网支持平台和数据库,加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核查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监控企业数据传输系统建设,有效保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健全总量减排监测监管体系。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提升机动车污染减排监管能力,建立市级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在重点区域开展道路交通污染监测,提升移动监测能力。推动农业源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面源污染减排核查体系。

(四)建立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环境科研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启动濮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提升环境科研基础装备水平,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创新能力;逐步建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规划、政策法规、环境标准、污染损害评估等技术支撑平台,加强相关的队伍和机构建设。

(五)建立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

加强环境监管及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环保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在职人员进行学历教育,全面提高各级环境监管及科研机构从业人员学历水平。强化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持证上岗机制,积极开展技术比武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素质。

推进环保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积极引进环保工作急需专业的高科技人才,提高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实施环境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加强环保队伍业务培训能力建设。完善市环境宣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环保培训经费的投入,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环境培训机构网络。

专栏12 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市、县二级环境监察、监测、监控(信息)机构,市级辐射环境监测,市、县两级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环境宣传教育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等。

环境监测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市、县环保机构基础能力和装备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环境监察、监测、监控(信息)机构100%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市级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固废管理、环境宣传教育机构100%达到国家或相关标准化建设要求,满足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需要。逐步建立乡镇环境保护机构或环境监察派出机构,配备乡镇环保员,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环保员;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基本实现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新增因子、地下水、土壤、重金属及汽车尾气监测和监管能力;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网络和传输能力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支撑平台,提高环境信息化服务水平。建成市、县产业集聚区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等项目。

总量核查核算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统计行政管理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建设,建立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技术支持体系;建设污染减排专网支持平台和数据库,加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核查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监控企业数据传输系统建设,有效保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启动濮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加强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科研基础装备水平,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创新能力;逐步建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规划、政策法规、环境标准、污染损害评估等技术支撑平台,加强相关的队伍和机构建设。

人才保障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监察、辐射执法人才工程,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环境保护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项目。
 


七、体制机制

加强环境科学基础研究、污染防治技术开发,推进公众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努力探索投入少、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一)创新工作机制

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考试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在环境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完善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组织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环境保护部门发挥环境统一监管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统一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统一发布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信息。环境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环境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实施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实施排污总量指标预算管理,科学核算年度总量指标,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实行总量核准备案制度,建立动态管理体系,促进总量指标节约使用、高效利用。

(二)完善经济政策

健全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将环境保护列为年度公共财政预算的重点,确保环境保护支出随着财政实力的增强而逐步增加。加大“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和污染防治资金支持。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推行绿色信贷政策,开展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被挂牌督办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逐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石油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高风险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三)增强科技支撑

加强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开展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环境监测等环境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开发、应用和推广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方面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开发推广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着重发展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环境咨询、工程技术设计、公共检测等环境服务业和以污染物减排设备和环境监测设备为主的装备制造业。

(四)鼓励全民参与

鼓励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健全环境宣传教育体系,构建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机制,加强面向社会各界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深化“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加强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保护环境。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环境新闻发布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濮阳环保世纪行”活动,提高环境舆论引导能力。

八、重点工程

解决濮阳市的环境问题,必须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以投资作保障,通过落实规划、落实资金、落实项目,把实现“十二五”环保目标落到实处。

根据“十二五”全市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共确定总量减排、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及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和科研能力建设共计181个重点项目,约需资金投入总计363738.29万元。其中: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41个,约需资金59101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0个,约需资金15100万元;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重点项目7个,约需资金12335.7万元;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43个,约需资金16400万元;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2个,约需资金136396.09万元;生态保护及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项目7个,约需资金81725万元;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项目1个,约需资金25000万元;环境监管和科研能力建设项目有50个,约需资金17180.5万元。

(一)总量减排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水污染防治工程中的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水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再生水利用、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产业集聚区污水和重点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中的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石油石化及其他行业二氧化硫治理、清洁生产等项目。

(二)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工程中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及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脱硫、除尘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重点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核与辐射等风险防范类项目。

(三)生态保护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濮阳市水体综合治理、马颊河(南乐段)仓颉湖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开发区第三濮清南干渠环境综合整治、范县杨楼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水生态处理、南乐县徒骇河鲶鱼塘污水处理、濮上湿地公园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工程等项目。

(四)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乡镇、生态村系列生态创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项目。

(五)环境监管和科研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市县二级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市级核与辐射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市级固废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市级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科研能力建设;环境监测和监督体系、环境预警应急体系、总量核查核算体系、科技支撑体系、人才保障体系等能力建设等项目。

九、政策措施

(一)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考核的同时,积极稳妥的推进环境质量考核。政府要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评估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重金属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形成有利于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环境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编制濮阳市环境功能区划,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环境合理保护。全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区域流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都要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且作为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环境容量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确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法监督

完善环境法制,强化环境保护责任。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有效运用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环保“黑名单”、环保后督察等管理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环保责任意识。

(四)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落实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全面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制定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健全绿色信贷、绿色财政、绿色证券等环境经济政策。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十二五”期间,实现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清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以建立和疏通环境保护投资有效渠道为重点,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将主体功能区、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的因素。及时公布环境治理工程、环保技术需求等,完善有关政策,引导社会投资环保。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进一步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社会各界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积极发展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环境文化氛围。积极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和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各级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各级环保专项规划要以本规划为依据,将本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等进一步细化落实。

(二)加强部门配合,落实规划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落实规划任务。发改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和投资政策;财政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工信、国土、住建、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安监、交通、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规划全面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进项目实施

建立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库,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强力推进一批能够争取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提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深度达到国家资金安排要求,同时完备项目前期手续。加强项目有效管理,形成续建、新开工、拟建、储备四种项目类型的梯次项目库结构,真正做到建设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形成梯次推进、良性循环的项目运行格局,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和投资后续增长能力。

(四)严格考核评估,推进规划实施

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每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重点流域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濮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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