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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发布时间:2012-12-26 10:44: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目的和意义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减排措施,大幅度推进治污工程建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基本得到控制,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总体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以化学需氧量为代表的水体有机污染尚未解决,部分水域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酸雨污染未得到有效缓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转化形成的细颗粒物污染加重,局部区域呈现复合型大气污染的严峻态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工业化和城镇化仍将处于加快发展阶段,资源能源与环境矛盾将更加集中。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战略目标,应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科学编制总量控制规划是落实国家环保目标、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十二五”排污总量指标分配、减排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总量控制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规划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0〕845号)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三、编制原则

1、统筹衔接原则。规划编制服从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点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要求,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角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进行总体设计。在规划目标与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2、分类指导原则。基于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合理测算减排潜力。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采取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区域性、特征性污染总量控制。

3、分解落实原则。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上下统筹衔接,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规划编制切实推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原则。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四、总量控制目标和指标

根据广东省总量控制对梅州市“十二五”减排比例的要求,以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为基础,结合201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环保基本情况,推算2010年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减排规划基数,合理确定“十二五”减排目标。

1、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

(1)化学需氧量削减比例≥13.84%。

(2)氨氮削减比例≥17.48%。

(3)二氧化硫削减比例≥29.92%。

(4)氮氧化物削减比例≥11.12%。

2、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

根据大埔县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结果,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839.21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878.75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745.02吨、氨氮排放总量为878.31吨。按省环保厅下达梅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2010年大埔县污染源普查结果和大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梅州市下达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数:至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921吨(不含三河火电厂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数),工业+生活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228吨(不含三河火电厂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指标数),工业+生活的氨氮排放总量为707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393吨(含交通源)。

五、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参数预测

(1)“十二五”GDP增长率按13%测算。

(2)工业增加值采用大埔县“十二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15%测算。

(3)城镇常住人口采用大埔县“十二五”非农人口年均增长率6.5‰测算。

(4)能源消费总量参照大埔县“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比例取值0.91吨/万元测算。

2、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2015年全县COD新增量为2316.42吨。

(1)工业COD新增排放量917吨(按工业增加值增长率15%、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系数取2.582、监测与监察系数取0.6%计)。

(2)生活COD新增量114.4吨(COD综合产污系数取59克/人·日,新增城镇人口数按1062人/年计算)。

(3)农业源COD新增排放量1285.02吨(仅预测畜禽养殖业)。农业源COD产生系数取值为猪36千克/头、奶牛1065千克/头·年、肉牛712千克/头、蛋鸡3.32千克/羽·年、肉鸡0.99千克/羽,按每年养殖数增加5%、产生量的50%计算排放量)。

3、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2015年全县SO2新增量为222.1吨。

(1)非电力SO2新增排放量为222.1吨(按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强度I2010=0.01299吨/吨煤,2015年非电力煤耗增加9400量吨测算)。

(2)火电行业SO2新增量暂不预测。

4、2015年全县氨氮新增量预测

2015年全县氨氮新增量为273.49吨。

(1)工业氨氮新增量33.1吨(按工业增加值增长率15%,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强度下降系数取2.582监测与监督系数取0.6%计)。

(2)生活氨氮新增量15.3吨(氨氮综合合产污系数取7.9克/人·日,人口增长数按1062人/年计算)。

(3)农业源氨氮新增排放量240.39吨(氨氮产生系数取猪1.80千克/头、奶牛2.85千克/头·年、肉牛2.52千克/头、蛋鸡0.10千克/羽·年、肉鸡0.02千克/羽,按养殖数每年增5%、产生量的50%计算排放量)。

5、2015年全县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2015年全县NOx新增总量为189.28吨。

(1)目前,大埔县未建成火电厂,暂未核算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

(2)交通运输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十二五”全县交通运输行业NOx新增量测量以道路移动源为主(暂不包括船舶、航空、铁路、农用机械和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NOx排放量)。全县微型出租车250辆、轻型出租车900辆、中型公交车190辆、大型公交车140辆、微型载货汽车15辆、轻型载货汽车500辆、中型载货汽车400辆、重型载货汽车90辆、低速载货汽车800辆、普通摩托车50000辆、轻便摩托车10000辆。采取国四标准车、燃用国三油品NOx排放系数核算,“十二五”全县交通运输行业NOx排放量为96.37吨,按交通运输车辆“十二五”增长比例3%计算NOx新增量为3.35吨。

(3)水泥行业NOx新增量预测

全县水泥行业现有水泥企业2间,全部为机立窑生产线,全年水泥产量约28万吨,计划至2012年12月关闭,水泥新增量约2万吨。按水泥行业排污系数1.15千克/吨水泥核算,全县水泥行业NOx新增量为23吨。

(4)其他行业排放源NOx新增量预测

全县2015年其他行业排放源NOx新增量162.93吨(其他行业单位煤炭消费量的NOx排放强度取值8.87千克/吨煤,其他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为9400吨)。

六、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测算

1、“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大埔县2万吨/日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扩建工程(附表7—1);2014年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投入运营,新增处理污水量1万吨/日。

(1)新建规模化养猪场粪便回收和沼气处理工程140项(附表8)

(2)结构减排工程

①“十二五”取缔大埔县涂有朋水产养殖场项目1个(附表9)

②工业结构减排工程项目共17个(附表5、附表27)

(4)机动车淘汰工程项目(附表25)

(5)机动车油品替代工程项目(附表26)

2、“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量测算

(1)“十二五”COD减排量测算

“十二五”COD减排量合计3184.72吨。

①大埔县污水处理厂增加配套管网,新增污水处理量0.25万吨/日,至2015年预计可削减COD量82.3吨。2014年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投入运营,新增污水处理量1万吨。预计削减COD334.8吨。

②所有养殖场采用干清粪+粪便综合利用,尿液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工程以及取缔大埔县涂有朋水产养殖场,预计可削减COD量1615.96吨。

③取缔关闭2间小纸厂、2间小酒厂、1间小屠宰场等共11家企业,预计可削减COD量1151.46吨。

(2)“十二五”氨氮减排量测算

“十二五”氨氮减排量合计419.3吨。

①大埔县污水处理厂现有治理能力每年削减氨氮36.42吨;增加配套管网,新增污水处理量0.25万吨/日,至2015年预计氨氮削减量7.3吨,共计削减氨氮43.72吨。2014年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投入运营,新增污水处理量1万吨,预计削减NH3-N59.04吨。

②所有养殖场采用干清粪+粪便综合利用,尿液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工程以及取缔大埔县涂有朋水产养殖场,预计可削减氨氮量303.95吨。

③取缔关闭2间小纸厂、2间小酒厂、1间小屠宰场等共11家企业,预计可削减氨氮量49.01吨。

(3)“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量测算

“十二五”二氧化硫减排量合计656.16吨。

①关闭小造纸厂5间削减SO2量187.2吨;

②关闭水泥厂2间削减SO2量137吨;

③关闭红砖厂、灰砂砖厂共3间、石灰厂1间削减SO2量138.8吨;

④关闭日用陶瓷厂2间,削减SO2量89.28吨;

⑤关闭小酒厂2间、饮料厂1间削减SO2量103.88吨。

(4)“十二五”NOx减排量测算

“十二五”NOx减排量合计291.35吨。

①关闭小造纸厂5间削减NOx量31.59吨;

②关闭水泥厂2间削减NOx量143吨;

③关闭红砖厂、灰砂砖厂3间、石灰厂1间削减NOx量63.08吨;

④关闭日用陶瓷厂2间,削减NOx量32.92吨;

⑤关闭小酒厂2间、饮料厂1间削减NOx量10.31吨。

⑥机动车淘汰NOx减排量4.85吨,机动车油品供应NOx削减量5.60吨。

3、工程减排项目投资估算

(1)大埔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截污管网约15.85公里,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工程140项,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七、“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1、加强工程减排措施,强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污染源各项减排措施,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

(1)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量

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仍然是“十二五”总量控制的重点任务,应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一是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闭造纸、酿造、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新增量。二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加强广东五虎山药业有限公司和大埔县肉联厂废水处理,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从而减少COD新增量。

(2)加快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一是提高现有大埔县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达到85%以上。二是采取适宜工艺推进三河、高陂、茶阳等3个中心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对大埔县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四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予以扣减削减量。五是把再生水利用作为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逐步完善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能力,明确污水回用方式和途径,减少新鲜水使用量,保护和节约水资源。

(3)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水产养殖业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总量减排体系。一是以集约化养殖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二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三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期间,全县计划对19个项目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是根据水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逐步减少周围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少投饵料;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十二五”期间,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缩减水库围网养殖面积,减少污染排放。

2、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巩固结构减排成果

(1)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控制新增量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提高机动车准入门槛,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机动车实行国四排放标准、供应配套油品。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加大建材行业和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由“十一五”主要依赖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方向转变,大吨位燃煤锅炉要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推进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

3、严格环保准入,控制新的污染源

严格环保准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低碳经济县、宜居宜业县、人文魅力县、幸福和谐县”发展思路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引进。二是严格环保审批。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三是建立项目审批的部门协调机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县发改部门不审批、核准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银行不予贷款。四是建立新建项目审批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审批项目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环保监管,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环保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保证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建设污染物排放。一是要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超总量排污、超标排污和无证排污。二是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制度。由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三是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的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关闭。四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对重污染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

5、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实现污染减排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010年5月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二是开展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能力标准化达标建设,科学配置污染源现场采样和监测仪器装备,提高污染源日常监督性监测能力。三是进一步推进环保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环保监察队伍建设,力争2015年县环境监察分局完成环境执法机构达标建设任务。配备环境监督执法取证、交通和通信等设备,提升污染源监察核查能力。四是加强污染减排统计基础和信息传输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健全和完善基层环境统计工作体系。做好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采集和核定工作,建立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新建项目数据库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供依据。加强县环境信息中心能力建设,提高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

八、大埔县“十二五”减排规划可达性分析

1、“十二五”全县COD、氨氮、SO2、NOx排放量预测

至2015年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全县工业+生活的COD排放量6228吨、工业+生活的氨氮排放量857吨、SO2排放量921吨、NOx排放量1393吨。“十二五”全县COD、氨氮、SO2、NOx、分别削减1031.81吨、131.75吨、275.88吨、186.26吨。

2010年全县污染物排放情况:

(1)工业COD、氨氮、SO2、NOx分别排放1597吨、74吨、1108吨、560吨。

(2)生活COD、氨氮、SO2、NOx分别排放3235吨、431吨、206吨、238吨。

(3)农业COD、氨氮、分别排放2211吨、338吨。

(4)交通源NOx769吨。

2、“十二五”全县COD、氨氮、SO2、NOx新增量预测

至2015年,全县COD新增量2316.42吨、氨氮新增量   288.79吨、SO2新增量222.1吨、NOx新增量189.28吨。

其中:

(1)工业COD、氨氮、SO2、NOx分别新增917吨、33.1吨、222.1吨、185.93吨。

(2)生活COD、氨氮分别新增114.4吨、15.3吨。

(3)农业COD、氨氮分别新增1285.02吨、240.39吨。

(4)交通NOx新增3.35吨。

3、“十二五”全县COD、氨氮、SO2、NOx减排量预测

至2015年,全县COD削减量3184.72吨、氨氮削减量  419吨、SO2削减量656.16吨、NOx削减量291.35吨。

其中:

(1)工业COD、氨氮、SO2、NOx分别削减1151.46吨、49.01吨、656.16吨、280.9吨。

(2)生活COD、氨氮、NOx分别削减417.3吨、66.34吨、10.45吨。

(3)农业COD、氨氮分别削减1615.96吨、303.95吨。

4、“十二五”全县COD、氨氮、SO2、NOx减排完成

情况测算

(1)“十二五”全县COD削减完成情况

①“十二五”全县工业COD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工业COD削减率

=

=

=14.68%

②“十二五”全县生活COD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生活COD削减率

=

=

=9.36%

③“十二五”全县农业COD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农业COD削减率

=

=

=14.97%

(2)“十二五”全县氨氮削减完成情况

①“十二五”全县工业氨氮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工业氨氮削减率

=

=

=21.5%

②“十二五”全县生活氨氮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生活氨氮削减率

=

=

=11.84%

③“十二五”全县农业氨氮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农业氨氮削减率

=

=

(3)“十二五”全县SO2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工业+生活SO2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工业+生活SO2削减率

=

=

=33.03%

(4)“十二五”全县工业+生活NOx削减完成情况

①“十二五”全县工业+生活NOx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工业+生活NOx削减率

=

=

②“十二五”全县交通NOx削减完成情况

“十二五”全县交通NOx削减率

=

=

=0.92%

通过强化全县COD、氨氮、SO2、NOx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新增量、各类污染物削减措施预测,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产业结构变化、减排资金能力投入分析,省、市下达大埔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中工业企业+生活和农业源的COD、NH3-N、SO2、NOx减排任务是可以实现的。通过加强管理、抓落实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淘汰“黄标车”、提升使用油品级数以确保完成生活源COD、交通源NOX的“十二五”减排任务。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埔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2、分解落实减排工作任务

主要污染物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场)、县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确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1)县环保局。负责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协调、数据材料上报工作。负责吊销关停企业排污许可证并出具相关企业环保现场监察记录,吊销排污许可证的证明材料,相关企业减排年度环境统计资料。

(2)县统计局。提供全县GDP及增长率,常住人口(或非农人口)及增长率,10个低COD、NH3-N行业及产值,工业增加值和增长率,燃煤和燃油消耗量等数据。

(3)县工商局。负责吊销关停企业营业执照并出具关停企业吊销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4)大埔供电局。负责停止关停企业供电并出具关停企业断电证明材料。

(5)县发改局。负责关闭小钢铁厂并提供关停小钢铁厂相关文件材料以及GDP、GDP增长率等相关数据。

(6)县经信局。负责关停小水泥厂并提供关停小水泥企业相关文件材料以及县属工业企业相关统计数据。

(7)县农业局。负责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相关文件材料和数据。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县汽车、摩托车使用情况、汽车用油情况等相关文件材料和数据。

(9)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汽车、摩托车入户、淘汰注销年检等相关文件材料和数据。

(10)县水务局。负责提供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方面相关文件材料和数据。

(11)县畜牧局。负责制定辖区内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负责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规划和管理,引导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适度集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利用消纳能力适度散养,负责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负责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完成畜禽养殖业减排目标任务。

3、强化任务考核

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考核制度,把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县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在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的基础上,依据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要求,分解下达任务,对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大埔县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结果,接受国家、省考核。实行严格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问责制度,实行领导首问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是未能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企业,一律不能参加有关环保工作的年度评奖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大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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