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岐山县2013年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9-22 11:15: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深化各类生态创建活动的重要一年。全县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级家生态县为目标,以生态创建为抓手,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突出抓好生态创建、连片整治、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推动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力度。国家级生态县是国家授予一个地区的绿色品牌,是衡量地方综合条件的重要标志,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品牌象征,是综合实力提升的荣誉奖章,是正确政绩观的绿色奖杯。县委、县政府要求,要加快生态县创建进程,力争今年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2015年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我县委托长安大学编制的《岐山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已提交县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各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工作方案》和《规划》要求,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力量,明确任务,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上加大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生态县创建的各项任务。

二是各镇要抓好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生态镇村是创建生态县的基础。创建省市级生态镇、生态村,要重点提高垃圾、污水处理水平,加强排水、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绿化、美化工作及植树造林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提高粪便、秸杆等综合利用率,改善环境质量。各镇要充分挖掘、鼓励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镇村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计划报送我局。

二、以农村环保为重点,持续提升环境吸引力

一是扎实抓好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建设。严格按照《2012 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陕环批复〔2012〕 823号)要求以及省、市示范项目、资金、验收管理办法,加强建设资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 5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自查、市级初验以及迎接省、部的考核验收。并且做好迎接 2011 年度中省农村环保项目省级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二是积极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改善城乡环境,做靓岐山对外形象。要实施好生态村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等工程,推进“三清四改”(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工作,深化“五项治理”(村容村貌集中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庄绿化建设),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各镇要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农村环保项目建设、生态创建活动相结合,深入推动农村环境保护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抓好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认真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刻吸取去年前紧后松的教训。按照形成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和实行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包抓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全力以赴确保禁烧目标实现。  

四是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之中,动员基层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来,宣传推广相关政策、典型经验和模式,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认真执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全县生态保护水平。

一是加强秦岭北麓、千山南麓等矿区的环境监管,年内组织开展1—2次矿区环境监察,重点查处项目建设、矿山开采等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矿区管理秩序。

二是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配合省、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秦岭、渭河流域等生态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的认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顺利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推动我县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岐山县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