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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9-22 11:10:5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2013年玛纳斯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区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和“两个可持续”战略,把 “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作为日常工作中的自觉行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实现“均衡凤城、幸福玛纳斯”的目标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全面落实《生态县建设规划》和《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责任状,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建设责任机制和补偿奖惩机制有效运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创新考核办法,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努力形成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编制《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创建规划》,科学指导,全面推进创建步伐。

二、全力以赴抓好总量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

(一)采取限期治理、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方式,现场督促落实15家减排企业,核实污染治理进度安排,对重点减排企业实行周报制,确保按期完成州局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二)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隐患排查工作。

(四)认真做好我县2012年排污申报统计报表的现场调查、数据填报、审核、录入、汇总及上报工作。

(五)对金元利、农夫基地、中信国安等企业开展清洁审核工作,并进行督促、落实。

(六)全面开展玛纳斯县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七)加强对Ⅲ类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并做好辖区兵团企业Ⅲ类射线装置环境监管工作。

(八)开展玛纳斯县化学品环境调查工作,要求产生危废单位制定2013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并上报州局备案。

(九)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起草环境安全应急演练脚本,年内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形成联防联查机制,联合安监、林业、水利、国土部门定期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十)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做好重点行业全口径报表的管理和上报工作。

三、切实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及时掌握开工与竣工项目建设动态情况,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情况发生,确保建设项目环评率达到100%。

(二)严把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关,对2008年至2012年审批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建设项目验收执行率100%。

(三)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对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环评、三同时及验收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及时上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明细表。

(四)继续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全面跟进嘉润电解铝、心连心、中能万源等新建项目建设情况,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五)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环境专项检查。继续做好生态环境监察及污染减排项目以及区、州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现场监察工作,不断加大监察频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六)重点督促澳洋科技、舜泉化纤和金元利3家企业加大废气污染治理力度,有效控制恶臭污染。

(七)坚持落实信访办理限时制和首问负责制,24小时畅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认真做好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深入开展百日环境执法大检查,全面排查辖区内“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的排污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九)加大小兰炭关停的后督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十)严格遵守排污收费工作程序,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按要求完成排污费征收和解缴工作。

(十一)认真落实《昌吉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的使用。

(十二)加大对辖区限期整改案件实施跟踪后督察制度,对未完成限期整改的企业加大督促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等法律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实效。  

(十三) 对辖区内7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企业建立专项台账,及时掌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状态,按时上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核查表。

四、深入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年内颁布实施《生态县建设规划》。

(二)积极争取湿地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确保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

(三)加强对矿产、森林、草地、旅游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水源地及水污染防治隐患排查,保障我县自然生态安全。

(四)加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2013年力争创建2个生态乡镇(村)。启动生态县创建和环保模范县城创建工作。

(五)做好水源地保护和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六)5月30日前完成2012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工作。同时做好2011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工作及2013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

(七)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不断加强对乡镇环保站的业务培训,切实规范和提高乡镇环保站工作。

五、不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一)完成塔西河上、下游、石灰窑饮用水源地、石门子水库引用水源地、塔西河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采样、送样工作。

(二)完成县域7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每季度一次、20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每年一次及104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每年一次的环境噪声监测和中高考期间噪声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州站。

(三)定期维护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确保城镇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日数达到85%以上。按要求编制周报、月报及时上报县委、政府,并在网站发布空气质量状况日报。

(四)对水、空气、生态等环境质量数据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进行环境预警。

(五)按时配合州站完成国控、区控、州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减排监测。

(六)对县域企业及时开展废水、废气、噪声监测工作,并完成监测结果数据统计分析。

(七)按时完成县域内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工作。

(八)按照《玛纳斯县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安排专人轮流巡查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平台,编制《玛纳斯县污染源在线监测周报》,配合州站完成全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巡检。

(九) 根据实验室计量认证管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以及仪器设备检定等工作。

(十)不断加强技能操作练习,积极筹备参加州站组织开展的监测技术大比武和各类技能培训。

(十一)实施监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实验室硬件设施,购置原子吸收仪等大型仪器和其他辅助设备及耗材。

六、全面开展环境宣传工作

(一)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我县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力争年内在州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环保新闻12篇以上。

(二)扎实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年内完成州级绿色学校复验工作。

(三)强化信息管理和考核通报制度,建立骨干信息员和信息专干队伍,力争年内信息任务和质量在上年基础上有所突破。

(四)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继续在本级党校开展环保专题讲座,每月出刊一期《玛纳斯环保》简报,并向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发放。

(六)加强本辖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持证单位和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扎实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年度评价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七、进一步转变作风,全力打造良好环保队伍

(一)严格落实中央、区州县委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周一晨会制度和周五学习制度,不断丰富支部活动,以过硬的作风适应“提质增效、重点突破”的新要求。

(二)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及时指导、协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努力塑造严谨、务实、高效、廉洁的环保队伍形象。

(三)继续抓好党建、精神文明、纠风、综合治理、四城同创、老干部管理、城乡解困、保密等各项工作,力争保持在先进行列。(玛纳斯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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