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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201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9-26 11:20:5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在巩固提升"江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21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三项要求、落实十项举措"的部署,以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防止民生工程变为扰民工程。
        2.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区域自然山水资源禀赋,注重挖掘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彰显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成效。
        3.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打造城市管理新标杆,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4.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6.以块为主,协作联动。以属地政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市各责任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工作支撑,注重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理解与支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无锡市统一部署,从2013年起,以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一星级为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根本解决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有效解决,城市环境和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13年底要力争创建1条"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朝阳路),创建1个"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完成《江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整治规划》编制,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8月中旬):调查摸底,完善方案。根据省、无锡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要求,各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摸底,会同责任单位确定整治计划,8月15日前上报。完善整治方案。确保9月初将我市整治方案上报无锡市。
        第二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全面发动,明确任务。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分解并下达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人抓。
        第三阶段(9月至10月):组织推进,实施整治。对照整治计划,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9月完成"三年行动规划"上报。
        第四阶段(11月):考核评估,综合验收。组织开展整治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考核验收,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整治效果好和满意度高的予以表彰。
        三、重点整治内容
        按照省部署要求,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简称"931"行动)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整治。
        (一)实施"九整治",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整治城郊结合部。围绕环城森林公园五年行动计划实施范围,在开展城市出入口整治的基础上,结合老新村、危旧房改造,加大对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重点围绕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户外广告、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开展整治,把影响环境的构筑物、建材企业、建材堆场尽快拆除、搬迁,加快实施生态修复、环境修复,对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实施综合化整治,落实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结合公厕改造提升,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塑造富有城市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2013年至少对锡澄高速江阴南出入口,至少6公顷区域实施综合整治。(主管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澄江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高新区;配合单位: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商务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
        2.整治城中村。根据土地权属、基础条件、环境影响程度,系统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土地支持等公共政策,分类整治,采取环境整治、局部改造、整体拆建等不同模式和措施,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实施路面硬化(沥青、砼、石质),修复部分破损、高低不平的路面;全面维修和疏通下水道,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检查维修路灯,并根据需要增设,方便群众生活;落实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对零星闲地进行硬化或绿化,不留卫生死角;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交通及周边环境的违章建筑,整治占道设摊经营、随意占道堆放物品等行为,摊点做到相对集中、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增设必需的公共厕所、垃圾房、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采取联合行动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整治违法违规加工作坊。2013年至少完成金家埭、韩邓村、周家场等3个"城中村",至少15.3公顷整治任务。(主管部门:市建设局;责任单位:澄江街道;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
        3.整治棚户区。对安全隐患多、房屋质量差、老旧危、建筑密度高的危旧房实施改造,对有历史文化资源的地区妥善处理好保护和改善更新的关系。对未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集中清理垃圾和脏乱死角,消除消防、危房等安全隐患,配备必要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2013年至少完成通运村,至少13.3公顷整治任务。(主管部门:市住保房管局;责任单位:澄江街道;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公安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
        4.整治老旧小区。对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治理,重点整治屋面维修、外墙防渗和出新、楼道出新、路面维修、老旧管线和市政管网改造、环卫设施改造、增设停车泊位、白蚁防治、信报箱改造、楼道灯改造、拆违拆临、绿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休闲场所、节能改造等方面,对主城区青果路、澄江西路、朝阳路等立面改造路段实施修补,杜绝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加强环卫保洁,提升周边居民生活环境。2013年至少完成贯庄小区,至少35.4公顷老旧小区整治任务。(主管部门:市住保房管局;责任单位:澄江街道;配合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
        5.整治背街小巷。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市容秩序整顿规范、人居环境美化改善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通过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改善道路、路灯、排水、环卫、停车等基础设施,提升市容秩序,做到"整洁、规范、有序"。在此基础上,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保洁,明显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2013年至少完成君巫路71弄、益健路56号等2条背街小巷,至少170米整治任务。(主管部门:市公用事业局;责任单位:澄江街道;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公安局、城管局)
        6.整治城市河道环境。以河道清淤疏浚、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为主要内容,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继续对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同时,加强河道与河岸日常保洁,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2013年至少完成东城河,至少1.4公里河道整治任务。(主管部门:市水利农机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农机局、澄江街道;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公用事业局)
        7.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加强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排查,制定整治计划,有序推进改造,对低洼易淹易涝片区进行整治。2015年前,全面消除城市严重积淹水地段。落实城市汛期应急排水防涝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加大城市排水规划实施力度,着力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2013年至少完成1块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整治任务。(主管部门: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澄江街道;配合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8.整治建设工地。对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重点围绕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场容场貌、噪声控制、临建宿舍、扬尘污染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围绕渣土运输处置,加大路面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运输处置许可行为,规范渣土消纳点管理,从密闭运输、消纳处置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制。2013年至少完成一品城、佳兆业城市广场三期一、二标段等12个建设工地,至少44万平方米整治任务,积极争创无锡市级、省级文明工地。(主管部门: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配合单位:澄江街道、交通运输局、规划局、环保局、土地储备中心、公用事业局、公安局)
        9.整治农贸市场。按照"布局合理化、设施超市化、主体市场化、管理规范化、城乡一体化"的原则,参照有关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配置标准、技术规范,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结合省"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加强农贸市场内部管理,维护公平交易;督促市场方配齐管理、保洁人员,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签约率100%、履约率95%以上;加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提升周边市容环境。2013年至少完成花园菜场、健康菜场、城中菜场等3个农贸市场,至少8600平方米整治任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责任单位: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二)推行"三规范",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1.规范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结合道路分级管理,对市区主要道路落实巡查人员和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背街小巷、重点区域周边的市容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攻坚整治,并以块为主落实长效管理责任,确保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加强疏导点、早点亭、季节性瓜果摊等便民项目管理,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年内对大华早点市区营业点、85个摊点深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周边环境。(主管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
        2.规范车辆停放。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为重点,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停放的车辆,综合采用拍摄电子警察、拖移等手段,加大巡管和查纠力度,确保机动车规范化停车率达85%以上。配套完善交通设施,交通标线施划率达90%以上、路口灯控率达75%以上。整合公共停车资源,在有条件的公共区域、背街小巷、支小路、次干道、人行道板、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和设置停车场、点、设施,2013市年内至少新建寿山路北高巷路东、虹桥路西寿山路南2处停车设施、500个泊位;社会停车场利用率达95%以上。(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澄江街道)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启动国省干道沿线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以此为带动,全面展开主要道路两侧、广场周边以及主要道路上方横跨桥、横跨路两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推进商业综合体门头店招规划设计,做到应设计尽设计,并确保按规划设计设置、许可和监管。在加强对各级各类重点商企单位主动、靠前服务的基础上,规范广场临时活动,防止变相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现象的发生。年内完成30处违法广告设施的集中清理和整治。(主管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
        (三)强化"一提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为依托,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推进城市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数字化城管平台,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重点围绕队容风纪、执法效能、依法行政、办案程序、党风廉政等方面,加强对各级城市管理队伍的考核评比,提升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整体形象;完善执法监督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效率;贯彻教育劝导为主、执法强制为辅的工作方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进管理力量向社区、薄弱地段延伸,实现城市管理全覆盖、常态化。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度,努力改善城管执法环境。以城市管理创优考评体系为载体,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提升长效管理水平。(主管部门:市城管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及澄江街道、南闸街道、云亭街道)
        三、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相关街道主要领导任组员,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牵头协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组织标准制定、建立信息平台、监督指导和考核验收。各相关部门、各相关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主管部门要牵头相关街道以块为主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具体工作,做好基础资料积累、保存,突出整治前后实际对比,全面反映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二)完善政策措施。结合年度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实施,镇(街道)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主管部门要围绕整治内容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引导资金。结合我市实际,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倡导实行"工程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实施"一区(重点整治区域)一策","一村(城中村)一策",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作为城管委考核城市管理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监察局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项督查组,按照省明确的考核办法和验收标准,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实施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各相关部门、各相关街道每周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江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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