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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201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9-27 11:06: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201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省政府关于“贯彻三项要求、落实十项举措”的部署,以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防止民生工程变为扰民工程。

2.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确定整治重点和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区域自然山水资源禀赋,注重挖掘保护人文历史资源,彰显特色,突出亮点,确保整治成效。

3.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既定的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打造城市管理新标杆,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4.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统一部署,从2013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突出解决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到2013年年底,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提升市民满意度;以创建省级优秀管理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长效管理水平,年内至少有1条道路或1个社区达到“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或“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标准;结合宜兴实际,制定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3年规划,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完善方案。各部门单位对照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2013年度整治计划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同时,研究制定3年整治规划,于2013年9月上旬前报市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实施整治。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解并下达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表彰先进。市政府年底前组织开展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对各地区、各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整治成效明显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二、重点整治内容

按照省部署要求,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简称“931”行动)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整治。

(一)实施“九整治”,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整治城郊结合部。2013年,对屺亭集镇段等1片城郊结合部实施整治。结合推进镇级城市化管理,加大对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重点围绕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户外广告、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开展整治,实施沿街立面升级提档,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紧紧围绕“反映特色、体现功能,整治瑕疵、形成亮点”的目标,大力推进干线公路农业看护房改造整治工作,按照“三统一、两合理”的目标,统一结构外型、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用料材质,做到面积合理、朝向合理,形成与道路生态景观相得益彰的建设亮点。切实加强对加油站周边环境的整治。(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等相关板块;配合部门: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2.整治城中村。根据土地权属、基础条件、环境影响程度,系统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土地支持等公共政策,分类整治,采取环境整治、局部改造、整体拆建等不同模式和措施。2013年,对3处“城中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实施路面硬化(沥青、砼、石质),修复部分破损、高低不平的路面;全面维修和疏通下水道,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检查维修路灯,并根据需要增设,方便群众生活;落实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对零星闲地进行硬化或绿化,不留卫生死角;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交通及周边环境的违章建筑,整治占道设摊经营、随意占道堆放物品等行为,摊点做到相对集中、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增设必需的公共厕所、垃圾房、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采取联合行动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整治违法违规加工作坊。(责任单位:宜城街道;配合部门: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公安局、城管局、工商局)

3.整治棚户区。对安全隐患多、房屋质量差、老旧危、建筑密度高的危旧房实施改造,对有历史文化资源的地区妥善处理好保护和改善更新的关系,2013年城区至少完成1处危旧房改造。对未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集中清理垃圾和脏乱死角,消除消防、危房等安全隐患,配备必要基础设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宜城街道;配合部门:建设局、公用事业局、住房保障局)

4.整治老旧小区。2013年,对至少1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治理。重点整治屋面维修、外墙防渗和出新、楼道出新、路面维修、老旧管线和市政管网改造、环卫设施改造、增设停车泊位、白蚁防治、信报箱改造、楼道灯改造、拆违拆临、绿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休闲场所、节能改造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加强环卫保洁,提升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宜城街道;配合部门:建设局、公用事业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

5.整治背街小巷。2013年,对至少2条背街小巷实施改造整治。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市容秩序整顿规范、人居环境美化改善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整治改造,改善道路、路灯、排水、环卫、停车等基础设施,提升市容秩序,做到“整洁、规范、有序”。在此基础上,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保洁,实施专业化保洁,明显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责任单位:建设局;配合部门:公用事业局、城管局、宜城街道)

6.整治城市河道环境。2013年,对至少1条城区河道实施整治。以城区河道水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河道常态保洁、清淤疏浚、生态治理、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为主要内容,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组织开展城区桥梁下构筑物整治行动,坚决消除桥梁下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落实隔断措施、巡查监管、部门联动等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桥梁下构筑物一律拆除、堆放物品一律清理”的“两个一律”整治目标。(责任单位:城管局;配合部门:公用事业局、水利局、建设局、环保局)

7.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加强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排查,制定整治计划,有序推进改造,2013年对至少1处低洼易淹易涝片区进行重点整治。2015年前,全面消除城市严重积淹水地段。落实城市汛期应急排水防涝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加大城市排水规划实施力度,着力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配合部门:宜城街道)

8.整治建设工地。2013年,对全市5个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重点围绕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场容场貌、噪声控制、临建宿舍、扬尘污染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完善工程渣土专业化运输机制,围绕渣土运输处置和混凝土清洁化运输,加大路面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运输处置许可行为,规范渣土消纳点管理,从密闭运输、消纳处置等环节,全面落实混凝土清洁化运输各项规定。(责任单位:城管局、建设局;配合部门:国土局、环保局)

9.整治农贸市场。按照“布局合理化、设施超市化、主体市场化、管理规范化、城乡一体化”的原则,参照有关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配置标准、技术规范,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市场方配齐管理、保洁人员,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签约率100%、履约率95%以上;督促属地政府和市场开办者加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提升周边市容环境。(责任单位:商务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城管局、工商局、农贸市场各主管单位)

(二)推行“三规范”,改善城市市容环境面貌。

1.规范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结合道路分级管理,对市区主要道路落实巡查人员和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背街小巷、重点区域周边的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攻坚整治,并以块为主落实长效管理责任,确保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大力加强季节性瓜果摊、城管便民摊点等便民项目管理,推行建筑工地规范化配套民工生活设施、烧烤摊集中经营模式,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2013年,对城区至少1处疏导点、55个摊点实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城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商务局、卫生局、宜城街道、经济开发区、环科园)

2.规范车辆停放。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为重点,开展停车秩序和黑车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停放的车辆,综合采用流动拍摄、拖移现场等手段,加大巡管和查纠力度,确保机动车规范化停车率达85%以上。配套完善交通设施,交通标线施划率达90%以上、路口灯控率达75%以上。整合公共停车资源,在有条件的公共区域、背街小巷、支小路、次干道、人行道板、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和设置停车场、点、设施,2013年全市新建利用停车设施8处、2785个泊位。(责任单位:城管局、建设局;配合部门:公安局、规划局)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新城区管控,老城区改造、国省干线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至少30处超期设置、无证设置以及破损影响市容的广告载体进行全面清理,破损的迅速更新,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同时按照《江苏省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编制相关户外广告规划,对全市主干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实施全面管控,切实净化空间景观。积极探索户外广告资源市场化运作模式,着手研究可操作方案,对广告设置、有偿出让、出让标准等作详细规定,适时选择合适的区域先行试点、积累经验,使户外广告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管理更加规范。(责任单位:城管局;配合部门:规划局、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一提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发挥城管委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位协调、监督考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向社区、薄弱地段延伸,落实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实现城市管理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完善“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城管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城市管理范围和内容扩大,加强机构建设,增加执法人员配备,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度,努力改善城管执法环境。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城管局;配合部门:市府办、公用事业局、宜城街道、经济开发区、环科园)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细化任务分解和时序进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落实资金投入。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政府年度财政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专项规划资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加大精品工程投入力度。坚持经营城市的理念,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保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

3、强化督查考核。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按照省明确的考核办法和验收标准,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实施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板块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板块给予通报批评。

4、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宜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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