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及工程单价原则,经研究决定对葛坑镇蓝田村自来水建设及河岸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2、工程名称:葛坑镇蓝田村自来水建设及河岸修复工程
3、工程规模:总造价约11.5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工程期限:2017年1月25日前完成。
6、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2月20日下午17:00
7、投标时间:2016年12月21日10:30
二、投标人具备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含分公司)。投标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介绍信中人员至少一人为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法人本人未到位,需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押金:参加投标者应预交工程押金人民币现金壹万元整,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3、投标地点:葛坑镇政府十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苏先生13960330120
葛坑镇蓝田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