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安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安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正发改投资【 2015 】 9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正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正安县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 5000 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管网、办公楼、消防、水电等;
2.3项目总投资:约 3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2 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5楼) 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以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4月26 日至2017年5月3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广州路京虹广场14楼7号)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以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 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6楼)。(以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正安县经济开发区 地 址: 遵义市广州路京虹广场14楼7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 系 人:周毅
电 话:0851-26017528 电 话:0851-28620813
2017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