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二、采购项目内容:数据采集传输仪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新疆乌鲁木齐市净源环保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 北京路科技大厦 14楼)
因我厂数据采集传输仪不能满足环保相关规定工况,为确保在线监测系统和数据采集传输的工作正常进行,现急需将数据采集传输仪更换,故将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根据乌鲁木齐市环保厅相关要求新疆乌鲁木齐市净源环保有限公司是同时具备双准入(在线监测设备供应及第三方营运维护服务)条件的企业,且在我市常年为多家污水处理厂提供在线监测设备,业绩良好,符合我厂对数采仪的招标条件。
五、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采购中心提出意见,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991-3763363。
并同时抄送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1-3773153。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