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潘火街道世纪花园、殷家花园截污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鄞州区潘火街道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2747052元(其中世纪花园为2197060元、殷家花园为549992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网工程、土石方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详见施工图、招标人预算书)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拟派项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其它要求:
(1)、投标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0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示范文本、图纸、招标人预算书)。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61025
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月 17 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304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经办人:陈静、余晓勤
电话: 0574-83033570
附件: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 示范文本 、 图纸 、 招标人预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