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隆里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发改审批【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屏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锦屏县隆里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500吨/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3140米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总投资:3256.89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初勘、详勘等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
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应的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2、成员单位是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14 日9:00时至2017年 11 月18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交易中心信息费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 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屏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屏县县城 地址:凯里市韶山南路中银港1901室
联 系 人: 杨钦 联系人: 王才珍
电 话:13885519819 电话: 0855-8233587
传 真: 传真: 0855-823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