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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市石龙场镇聚龙河排水整治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17-1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补遗书(2)

  致:各投标人

  现就“阆中市石龙场镇聚龙河排水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做出如下补遗:

  1.根据提问情况现做如下答疑回复:该工程建设项目,有多处居民房屋主体构造柱位于施工河道中,因河道开挖将会对房屋建筑安全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施工范围地质条件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单纯设置安全员,不能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要,从提高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并吸取“8.23”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增设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师是该项目安全管理的需要,以达到安全措施完善、合理、可行,安全生产的目的。目前该证书在工程建筑领域已实施多年,已有数量众多的市政安全管理师,同时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师是由全国执业资格认证中心颁发,该证书在全国通用并在全国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查询,该机构是国内目前最具权威的资格认证机构。该要求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办质函【2017】342号”、“国办法【2017】19号”文件精神要求,也根据最新的《关于修改(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其中要求施工企业安全人员对专业技术职称提升,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达标准化、规范化。也使项目工程建设成合格优质标准化工程,故要求和确定该项目需配备该人员并非排斥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P71页: 六、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由具备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师编制,取得证书的时间不低于3个月,并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凭证、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zgks.org)查询截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核验,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变更为:六、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3.招标文件P79页:(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变更为:招标文件P79页:(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师具备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并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凭证、国家职业资格考试(http://www.zgks.org)查询截图,原件备查。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P9-1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

  招标控制价:939.75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44.30万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到阆中市保证金专户,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变更为:招标文件P9-1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

  招标控制价:939.75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44.30万元),评标价为:895.45万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

  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到阆中市保证金专户,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5:00时。”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15:00时。”。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09:30时。”变更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6日09:30时。”

  招标人:阆中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doc20171114105817_0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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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20171114105817_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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