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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台前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老城区污水管道下穿金堤河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台前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老城区污水管道下穿金堤河改造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老城区污水管道下穿金堤河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HXZB-HEN-171103;

  2.3、建设地点:台前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资金已落实;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7、工 期: 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密码及网页截图);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须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原始缴费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密码及网页截图);

  (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网页截图,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具有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报名截止环节内有效)。

  (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需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22 日至2017年11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5)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的岗位证;(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7)类似业绩;(8)企业财务报告;(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5、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供查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则需提供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的查询网页截图),并留两套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182383916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52663838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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