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与改革局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区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选择;
2.2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试运营至正式运营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助业主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工程设计管理、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设备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工程现场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验收阶段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正式运营;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哈达村;
2.5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6采购预算:1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资金、设备、人员上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业务的企业、组织;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企业在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类似业绩;
3.9外埠公司必须在长春设立分支机构;
3.10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任意一项资格,10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污水治理工程的工作业绩。项目管理团队中相关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满足项目需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格证书副本;(3)开户许可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拟投入任本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恒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与洛阳街交汇明翰国际135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洪波
电 话:0431-844663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与洛阳街交汇明翰国际622室
联系人:魏航
电话:13029104885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电话:8760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