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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汉寿县小银水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汉寿县小银水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8]2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汉寿县小银水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1.2、备案编号:ZJZB-HS-(S)2018-001 招标编号:CDJZHS[2018]001

  1.3、建设地点:汉寿县龙阳镇

  1.4、建设规模:汉寿县小银水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位于汉寿县银水路以东,芙蓉中路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82991.7㎡,其中水面面积55660㎡。工程内容包括:底泥清淤外运工程;生态恢复工程(含驳岸工程、水体生态护岸修整、生态恢复、生态湿地、周边植被绿化);固体废弃物收集工程;截污干管工程(含雨污管道、箱涵等);水体连通工程;游路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

  1.5、项目投资总额:约7001.53万元。

  1.6、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招标范围:汉寿县小银水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有关的设计服务。

  1.8、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不扣除公休日、节假日)。

  1.9、设计方案补偿标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0、工程设计费用投标报价上限:111.945万元人民币(含税费)。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本项目工程设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3.1 请从2018年 2 月 9 日~2018年 2 月 14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3月8日14:3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4.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3 月 8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2854886。

  八、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如是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8.2、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承诺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8.3、各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九、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办事处南郊社区公园路18号(人民银行南侧)

  联 系人: 肖建祥

  电 话: 13973627123

  招标代理: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 肖啸

  联系电话: 0736-285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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