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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治理工程污水管网111线西段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130828180061-001 所属地区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工程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治理工程污水管网111线西段
建设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杨树林村
建筑面积 3785.34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77.39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联系人 武胜楠、王灿 联系方式 13933026974/1523365637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11-16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8-11-22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18-11-16 09:00:0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18-11-22 17: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核准号:围审批招核字【20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管网111线西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杨树林村

  2.2项目规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治理工程-污水管网111线西段(桩号0+0至1+939)管道长度约2044米。

  2.3合同估算价:773909.92元

  2.4计划工期:4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4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6月01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招标编号:ZYCD2018-100814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卡(或项目经理卡编码,开标签到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进冀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可以参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开标顺序顺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17:00时,必须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4.3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9时至2018年11月28日11时00分。

  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9时至2018年11月28日17时00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开标截止之日起90天

  银行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有效期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处理厂

  地 址:半截塔镇张家营村1组

  联 系 人:杨光

  电 话: 13831463604

  招标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大经街嘉鲤商务中心B座12层

  联 系 人: 武胜楠、王灿

  电 话:13933026974 1523365637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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