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意见》(冀办发[2011]15号),明确我市“双三十”节能减排重点县为:隆化县、承德县,重点企业为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兴隆矿务局。并提出目标任务:
(一)“双三十”重点县八个方面目标任务:
1、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行政区域内列入省“双千企业工程”的重点节能企业和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施“对标行动”及清洁生产审核。
2、降低能耗排放强度。行政区域内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排污强度逐年降低;节能建筑占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下降;当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形成的节能减排能力应占到本行政区域当年节能量和减排量的比例有明显提升。
3、实现淘汰落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期按要求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产能,切实推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型,结构调整取得实质进展。
4、提升污水处理能力。2012年底前,建立完备的城镇污水汇集、处理系统,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具备脱磷除氮功能,确保出水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中水回用率不低于20%;2013年底前,行政区域内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5、 建成垃圾处理体系。2013年底前,建成“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的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85%,垃圾处理系统做到安全运行和达标运行;工业园区(或密集区)实现污染集中治理,并稳定达标达量运行。
6、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农业污染,行政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污染排放符合总量减排要求。
7、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行政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与审查、排污总量核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遵守核准、备案有关程序,无违规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8、环境整治取得成效。实施烟粉尘综合治理工程,逐步取消县城建成区内小型燃煤锅炉,实现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大吨位燃煤锅炉限期安装脱硫设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到2014年,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到2014年,主要地表水域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跨界河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市规划目标要求。
(二)“双三十”重点企业五个方面目标任务
1、按期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2、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到2011年底前,完成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染物达标达量排放。
3、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产能。对国家明文规定的落后生产设备和产能,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关停淘汰任务。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形成节能能力,在本企业当年节能量中占比达到一定比例。
4、开展节能减排“对标行动”。推行清洁生产,实现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排污强度(指主要污染物)逐年降低,到2013年,主要工序能耗达到省定先进标准,主要产品排污强度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承德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