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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9-8 9:44:0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改善我市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迎接全省大别山试验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的要求、省住建厅《关于学习湖南株洲城市管理经验努力提升我省城市管理水平的通知》(鄂建文〔2011〕94号)精神和黄冈市“城管会战”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借鉴湖南株洲城市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黄冈市优秀管理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市上下,集中4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大打一场整治城乡环境的攻坚战,确保“真学实抓,立竿见影”,使城乡特别是市区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形象大幅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的目标是:

    (一)把我市市区初步打造成为一座干净、整洁的城市;

    (二)力争在今年黄冈市城市管理检查评比中进入先进行列;

    (三)基本建立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新型城管格局,加快实现城管网格化、环卫和园林绿化市场化的目标。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环境卫生

    从解决暴露的垃圾问题入手,组织专业队伍和广大市民,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开展搬家式的大扫除、大清理、大清运活动,彻底清除市区的陈年垃圾、卫生死角。市区主次干道保洁时间延长至18小时,背街小巷实行15小时保洁。主次干道增设垃圾容器、果皮箱,单位庭院配套建设垃圾房,实现单位、居民垃圾不上街,主次干道垃圾不落地。完成垃圾处理场建设,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和一批公共厕所,添置一批垃圾中转运输车、垃圾压缩车、密封收集车、拉臂车、垃圾箱、垃圾桶,实现金桥大道、将军路、杜鹃大道、融辉路、建设路、工业路等城区主干道生活垃圾密封存放、密闭运输,减少二次污染;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着力解决环卫工人数量过少带来的清扫不到位、清运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启动环卫改革工作,抓紧制定《麻城市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等作业项目,实行对外卖断,按照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将环卫作业迅速推向市场。

    (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加强道路动态交通秩序管理。对城区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乱停乱行的机动车辆进行整治,严厉查处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拼装遮阳伞、横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在条件许可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单位门前设置一大批临时停车泊位,引导各类车辆进入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着力解决因停车场建设滞后导致车辆乱停乱放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临街立面

    拆除主要街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遮阳棚、雨棚、围墙等违法建(构)筑物,清理“牛皮癣”,查处打击“制癣者”,整治当街晾晒衣物等有碍市容观瞻等行为,粉刷、装修、清洗破损、裸露、脏污的墙面。包装、美化弱电交接箱。实施将军路亮化工程,并对金桥大道等街道损坏的亮化设施进行修复。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的规范设置和严格管理。各类门头广告、活动灯箱及大型户外广告牌,破损的要迅速更新,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主次干道两侧门店招牌按照同一街道、同一建筑群、同一规格、同一风格的设计要求进行逐步整改规范。分步实现一街一景、一楼一式、一店一匾,初步形成整齐美观、清爽亮丽的立面街景。

    (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清理整治主次干道乱搭乱建、出店经营、沿街摆卖、占道销售建材、占道加工修理等违规行为。整治以街为市、沿街叫卖的流动板车、地摊以及菜摊,对人力板车、烧烤摊实行划地段定点经营,严禁在重点街道摆摊设点,在一般街道实行有限度地放开。取缔沿街看相、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主城区内取缔非法占道洗车经营点、废旧回收点,利用闲置土地,兴建专用洗车场和废旧回收集散场,引导洗车经营和废旧回收集中入市。开展整治城区占道经营专项行动,还路于民。规范设置电话报刊亭,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予以拆除。市区严管街从2012年1月1日起依法取缔所有占道的邮报亭。

       (五)整治破损的市政设施

    完成金桥大道、将军路、杜鹃大道、融辉路、建设路、工业路、西环路的配套建设工程,重点是将军路、杜鹃大道(南环路)的人行道改造贯通工程,安装整修隔离桩、侧石。维修破损、坑槽、路基沉陷的道路。疏掏主次干道的边沟、明沟、截水沟,清除杂物、杂草,补设、固定窨盖,确保市区道路平整、排水畅通。

    (六)整治建筑渣土

    出台《麻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硬化出入口道路,设置施工围挡和冲洗水槽,并将围墙刷白。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准运时间、准运线路,实行建筑垃圾密封运输。严厉查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输处置过程中抛洒、漏洒等污染道路的行为,确保市区道路卫生、整洁。

    (七)整治早餐夜市

    重点整治工业路等沿街早餐摊点。在新规划的夜市一条街建成投入使用前,暂时保留京九路口、将军北路、东浦路夜市,在其他街道一律不得从事夜市经营。夜市摊点操作台下必须铺设彩条布,确保摊收路净。所有早餐门店、夜市摊点自备清扫工具和垃圾容器,定时倾到垃圾,确保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对占道经营、乱泼乱倒以及不符合作业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依法取缔。

    (八)整治集贸市场

    整治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秩序,重点是龙池商城周边。2011年新建麻白路、渡槽、西畈村等处的农贸市场,启动龙池商城改造升级工程。原已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的楼盘和小区,必须全部恢复和完善农贸市场,缓解市区集贸市场严重不足的压力。凡是不恢复市场功能的,将取消其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追缴其有关建设资金。取缔马路市场,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按照“谁主办、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硬化平整出入口路面,清理排水管道,配套卫生设施,落实卫生承包责任制,确保市场划行归市,摊收地净,通道畅通。

     (九)整治绿化缺失

    加快完善道路绿化景观,完成金桥大道、将军路、杜鹃大道、融辉路、建设路、工业路、西环路的绿化配套建设任务。对绿化带和人行道的杂草杂物定期进行清理。对广场、绿化带、行道树、树池、花池、景观带中缺株断档的苗木全面进行补植,维修破损的园林绿化设施,对街头绿地实施改造升级。加强城区公共绿地的精细化养护管理,确保园容整洁卫生、绿地景观良好。

    (十)整治杏龟沿线环境

    通过整治,促使杏龟线道路平坦、通畅,平面上达到“三有”(有边沟、有绿化、镇区有路灯)、“五无”(无种菜、无杂草、无凉晒、无砖石堆放、无破旧危房)。立面装饰一新,特色鲜明。沿途村庄建筑特色鲜明,设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

    (十一)整治“两违”建设

    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将顶风抢建、暴力抗法、种房卖房、圈地等的典型案例在媒体公开曝光,让所有违法建房户不论背景如何,都能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对没有办理国土和规划手续的建房户,不仅要追究建房户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持高压态势查违控违,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让违建行为无利可图。相关部门对利用违法违章建筑的,一律不核发各种证照;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要依法停止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水电供应和通信服务;司法、信访、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全市集中清理整治“两违”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合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十二)整治架空管线

    对临街立面零星散乱的电源线、电话线、网络连接线、有线电视线,要按照“捆扎、进管、贴墙,入地”的要求进行整治,清除道路上废弃的线杆、灯杆、废线。严禁架空管线横跨街道,新改造、建设的道路应同步实现管线入地。

    ;四、实施步骤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从2011年8月9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各项整治工作同步启动,依次展开,各有侧重,穿插进行。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组织三大战役。

    第一战役:治“脏”战役(2011年8月9日至8月31日)

    侧重解决垃圾围城、渣土污染问题。开展全城大清扫、大清运活动,消灭陈年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力度,实现主次干道全天候清洁卫生。落实单位庭院兴建垃圾房,做到垃圾不上街。组织城管监督员纠正违章行为,确保垃圾不落地。

    第二战役:治“堵”战役(9月1日至10月31日)

    侧重解决道路拥堵、出店经营问题。加快落实临时停车泊位,引导各类车辆进入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加大对各类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交通秩序根本好转。全面清理各类违章占道、出店经营行为,还道于民,确保道路畅通。

      第三战役:治“乱”战役(11月1日至12月31日)

    侧重解决立面破旧、广告杂乱问题。加强城区户外广告的规范设置和严格管理。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门店招牌的改造、升级。组织对临街立面的维修、粉饰、清洗。完成架空管线整治工作,确保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在此基础上,对照整治目标和任务,查漏补缺,夺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阶段性的胜利。

    五、整治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城市管理就是抓改善环境、抓招商引资、抓经济发展的观念,增强城市管理的责任感,排除各种思想障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主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市委、市政府成立麻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导考评组、宣传组和治安组,具体负责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见附件)。

    (二)组建专班,集中整治

    市成立指挥部,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门前四包”指挥部要建立网格平台,并建立社区(行政村)网格点。另行制定《麻城市城区网格化管理办法》。每个网格平台各明确1-2名市级领导为挂点领导,牵头单位各抽调1名副职领导到网格平台开展工作,其他协管单位各抽调1名中层干部到网格平台工作。社区(行政村)各抽调1-2名干部到网格点开展工作,每个网格点配备1名执法队员、1名城管监督员。除市领导外,所有抽调人员原则上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精力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区所有单位都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环境整治工作。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临街责任单位必须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配备“门前四包”管理员,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责任区内违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管理规定的行为,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城市管理监督员纠正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区内达到“十无”标准(无乱丢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挖乱占、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设广告、无乱拉乱挂、无乱停车辆、无损坏绿化)。加强“庭院三包”管理,所有有条件的单位必须配建垃圾房,确保垃圾不上街。

    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订整改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指导督促社区(行政村)网格点履行管理职责,抓好“门前四包”、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和违法建筑巡查控制工作。各网格平台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支持和帮助社区(行政村)网格点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树立权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局负责市政设施建设、人行道改造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市容环境秩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黑的”、“摩的” 、“麻木”非法载客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种客运车辆的规范运营,保持车容整洁。市工商局负责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城区主次干道的废旧回收点。市卫生局负责早餐夜市经营场所卫生标准、经营条件的检查、督办、整改。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偷盗、破坏市政公用设施、乱放鞭炮以及妨碍城市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市民政局负责对沿街乞讨及流浪人员的救助。市环保局负责各类污染的整治。

    (四)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成立督导考评组,各网格平台明确专门的考评人员,实行两级考核。市指挥部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网格平台,网格平台考核所辖区域社区(行政村)网格点,对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日检查、月评比、年终结总帐。

    2、严格城市管理考核奖励措施。市财政局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城市管理考核奖励专项资金。从2011年10月起,每月由市指挥部对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网格平台进行量化考核。对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排名第一位、第二位的分别奖励10000元和5000元,对排名最后一位的罚款5000元。每月由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网格平台对所辖各社区(行政村)网格点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排名情况报市指挥部备案。对每个网格平台排名第一位的社区(行政村)网格点各奖励2000元,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各罚款2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每月将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网格平台和社区(行政村)网格点考评排名情况、网格平台、网格点牵头人、社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连续多次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文明单位。

     (五)创新机制,严格执法

    1、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从严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行为,促进广大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2、招聘100名城市管理监督员。城管监督员每月底薪500元,除享受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外,工资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助。城管监督员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招聘和管理,主要负责对乱丢垃圾、乱泼乱倒、乱晒乱挂、乱贴乱画、乱穿马路、乱停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实施教育和劝阻。制定《麻城市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3、公安机关对每个网格落实1名基层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干警全程参与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支持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城管执法入员要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和乱罚款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平稳、和谐、顺利进行。

    (六)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1、市财政局安排环卫设施建设经费500万元,购置一批垃圾中转运输车、垃圾压缩车、密封收集车、拉臂车、装载机、小型挖掘机、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机械和设备,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

    2、市财政局安排城管执法装备建设经费100万元。

    3、市政设施配套按年度市政设施建设计划执行,“门前四包”配套建设奖补工作按原定标准执行。

    4、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户外广告拆除经费、门店招牌整治经费、临时停车泊位设置经费据实核算,由市财政局另行安排。

    5、临街建筑物立面修缮、粉刷、清洗费用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庭院垃圾房建设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七)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激发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麻城电视台要开辟专栏,每月公布检查情况、考评结果,及时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脏乱差”现象,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市文明办要制订《市民行为规范》, 市教育局要制订《中小学生文明卫生手册》,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爱护环境卫生,遵守管理规章,争做文明市民。( 麻城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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