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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环保局“十二五”构想及2011年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1-12-8 11:13: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推进全市环保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是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变化,继续保持忻州环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保障人民群众环境需求必然选择,是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具体实践。全市各级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规划引导,突出战略重点,明确主要任务,努力担当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赋予环境保护工作的时代重任。
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城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我们的具体目标是: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镇污染和工业污染基本解决,城乡饮用水源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忻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县(市、区)创建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围绕这一目标,2011年全市环保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继续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突出抓好污染减排、城市低空排放控制、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市容环境整治“五大工程”,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推进环保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1、污染减排:“十二五”期间,国家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我省结合实际将工业烟尘和工业粉尘也列入约束性指标。2011年度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项国家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36%、2.19%、2%、1.83%,烟尘、工业粉尘等两项我省考核指标分别较上年下降2%。
2、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14个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区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 增加一级天,提升二级天标准,减少三级天。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国家二级标准,严格控制城市低空排放。
——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重点流域地表水稳定,重污染断面比例下降2%左右;确保饮用水安全。
3、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省蓝天碧水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忻府区、原平、代县、宁武、静乐五个县(市、区)实施蓝天碧水提质工程;其余各县全面启动蓝天碧水工程,2011年完成“十二五”目标的20%以上(具体指标待省政府批准扩容提质方案后由市蓝天办下达各县市区)。
4、生态农村环保: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完善农村环保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城乡生态化建设。2011年,忻府区、原平市、繁峙县、河曲县、保德县要集中治理1—2个乡镇,开展农村环保设施全覆盖试点;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乡镇和30个省级生态村。
5、环境安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危废处理率均达70%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75%;继续做好重点放射源例行检查工作,废弃闲置放射源收贮率达100%。及时处置环境事故和防范次生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6、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按照市委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大范围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忻州市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完成“创模”申请、动员、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县(市、区)全面启动创建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2011年重点推进繁峙、神池、保德、河曲、原平、五寨、岢岚等7个县市的“创模”工作,力争通过省“创模”领导组验收。
(三)工作任务
市委二届六次全会提出了大范围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围绕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大工程”:
1、污染减排工程
污染减排是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从今年开始,国家和省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在“十一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基础上,增加了氮氧化物、氨氮、烟尘和粉尘4项考核指标,减排的任务更加繁重。省政府下达2011年减排任务后,我们将结合实际,制定下发2011年减排计划,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加强考核,落实责任,继续强化结构减排、深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推进技术减排,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一是要深化工程减排。二氧化硫减排要重点抓好火电行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监管、冶金行业脱硫设施建设、焦化行业精脱硫工程、工业炉窑脱硫改造和城镇生活源治理等“五项工作”;氮氧化物减排要重点抓好火电行业脱硝工程建设和机动车尾气检测与管理“两项工作”。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要重点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脱氮除磷、工业污水深度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四项工作”。工业烟尘、工业粉尘减排要重点实施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
二是要强化结构减排。要按照环保标准和指标要求,坚决关停、取缔、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的企业,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大幅度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资源能源、环境、土地的成本,加快淘汰进度。2011年,环保、经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排污强度高、治理无望的落后生产设施,坚决实施淘汰。
三是要推进管理减排。要坚持环境优先,严格执行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度,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严格总量置换,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先减后建”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以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审批新增排污总量的项目,按照新增量的1.5-2倍置换,不符合总量置换要求的项目要予以否决。加强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联网,对新增的氮氧化物和氨氮指标要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2、城市低空排放控制工程
“十一五”以来,我市强力推进集中供热全覆盖,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但城市低空排放仍然是制约环境质量提升的主要症结,必须下大力根治。
一是要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范围。2011年,各县(市、区)建成区必须全部建成烟尘控制区,并通过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二是要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建成区内的“城中村”能够并入城市供热管网的必须全部并入城市热网,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实行连片供热,取缔分散采暖锅炉。零散住户要推广使用无烟煤、型煤等低污染燃料。
三是要取缔城区营业性单位小铁炉。建成区内所有营业单位禁止使用燃煤小铁炉,2011年6月底前自行拆除,9月底前仍未拆除的,由市县环保部门强行取缔。
四是要加强城区营业性炉灶的监管。建成区内所有营业性炉灶必须全部使用油、电、气等清洁燃料,坚决取缔燃煤大灶。
3、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今年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按照“十二五”减排指标,考核项目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此,我们要重点抓好三个流域的综合治理。
一是汾河流域。宁武、静乐县要按照蓝天碧水提质工程要求,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蓝天碧水提质工程各项任务,确保汾河上游水质稳定达标,防止水质倒退。
二是滹沱河流域。南庄出境断面是国家海河流域考核断面,也是我省考核的跨界断面。为确保出境水质稳定达标,今年要重点对峨口桥以下河段实行全流域治理,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跨界断面,由各县(市、区)分段实施,确保各段面达到地表水功能要求,消灭劣五类水质。同时要抓好滹沱河一级支流的整治,南云中河忻州段、阳武河原平段、牧马河定襄段,清水河五台段作为治理的重点,确保入滹水质达标。
三是恢河流域。从源头至梵王寺出境,均在宁武县境内。宁武县要对县城段进行重点整治,建设景观水域,加强下游煤矿的的监管,完善矿井废水处理设施,确保梵王寺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4、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我市矿山企业众多,生态破坏严重,2010年受到省环保厅的通报和处罚。今年要将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作为生态建设的重点,按照“谁开采、谁修复”的原则,由市县政府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企业组织实施,环保、国土部门监督落实。逾期不能完成修复任务的,一律实施处罚,并停止开采。
5、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是“创模”的基础性工作。今年,忻州市要巩固“创模”成果,按照环保部新颁布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县(市、区)要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立足县域特点和实际,打造各自“创模”特色,突出“干净、整洁、有序、美化、绿化、亮化”,为成功“创模”奠定基础。(山西省忻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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