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海宁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发展新变化、妥善处理本市发展新挑战的关键时期。根据浙江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和《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宁市“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必须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以创建省级生态市为契机,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积极创新环境管理的理念、体制和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海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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