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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发布时间:2012-2-27 11:28: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将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十二五”期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将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总量控制范围。

    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大气、水环境重点控制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完成浙江省和绍兴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2.6%(工业加生活削减13.1%),氨氮(NH3-N)削减17.9%(工业加生活削减18.6%),二氧化硫(SO2)削减15.8%,氮氧化物(NOX)削减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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