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毕节撤地建市后的第一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全省环保工作会议、毕节市“两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总方针,全力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环境准入并积极做好环评审批等服务,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一是根据“十二五”减排的总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排计划,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二是加大对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有关县(区)政府抓好部分污水处理厂的技改扩能和10个重点集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三是督促黔西电厂完成1号、3号、4号机组、大方电厂4号机组脱硫设施增容改造;督促黔西电厂3号机组、大方电厂1号机组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四是督促金沙窖酒厂完成废水深度治理工程;纳雍隆庆乌江水泥有限公司、毕节赛德水泥有限公司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程建设任务。五是以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为抓手,加强毕节市、织金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管理,争取启动黔西县等6个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站工作,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六是配合工业能源部门,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按国家规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七是切实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从严控制污染物总量。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
(二)强化措施,推进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污染防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年-2015年)》,对赤水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内超标、超量的涉水工业项目实施环境污染限期治理。继续推进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抓好“河长制”项目实施和考核,确保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着力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大水质监测频次,保证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大治理和监管力度;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削减污染物总量有主导作用的行业和企业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实行煤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月报制度,采取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等手段,推进煤矿采选行业废水治理。扎实抓好医疗废水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医院医疗废水治理任务,启动部分重点集镇医院医疗废水治理工作。四是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档案,做好分级管理。做好废旧、闲置、停用放射源的处置工作,做好流动放射源进出境登记和跟踪管理工作,杜绝辐射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放射源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建档和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五是抓好《毕节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项目实施,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六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开展重金属回收利用、涉氯、涉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高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七是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市恶臭、噪声、粉尘和餐饮业油烟控制,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服务,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审批权限属市内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常事快办,简化办事程序,对属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在报件齐备的前提下,安排专人跟踪,帮助业主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尽早出具环评报告的评估意见和审批文件。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要建立重点项目决策提前介入机制,主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做好协调服务,实行“无缝对接”,帮助业主落实环评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因环评审批办理滞后影响项目落地情况发生。二是严把环保准入关。对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积极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的区域,采取等量替换的方式,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审批。同时,要加强产业政策把关,有效防范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产能,借产业转移机会进入我市。三是深入推进规划环评。建立与相关审批部门的规划环评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集中入园建设。四是抓好“三同时”管理。针对化工、冶金、建材、采掘、电力、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和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破坏、噪声扰民等敏感问题,集中力量抓好项目的“三同时”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理顺验收管理程序,实行环保项目建设、验收全过程管理。五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分期分批检查“十一五”期间审批的所有建设项目,集中整改擅自变更、久拖不验、“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的现象。六是加强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修订和完善市、县(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市、县(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库,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资金,安排一定比例市、县(区)级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点流域、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集中控制、资源综合利用、重要污染减排、对解决区域或行业污染具有典型意义的污染源治理项目或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资金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环境政策法制宣传,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一是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抓好《赤水河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抓好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强化案卷评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对工业园区、生态敏感区、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加强高风险、高污染类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管,强化现场执法监督工作。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对有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排放的企业开展污染整治,确保达标排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企业或重点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力争将30万吨以上煤矿纳入在线监控,同时抓好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四是推进生态监察工作。重点对在建资源开发、水电工程、交通建设项目和畜禽养殖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对环境监管中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完善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对不履行监管职责或处理违法行为不当,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的,要及时将违法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六是积极开展后督察工作。对挂牌督办的企业、重大环境案件、严重违法地区及“两土”取缔进行后督察。七是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要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要求,抓好排污申报、稽查等工作,扩大征收面,抓好排污费收缴管理。八是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建设,加强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环境问题和群众投诉的环境纠纷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五)加强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是继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抢抓环保部加大对我市支持力度的机遇,建立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列出项目实施计划,积极协调、主动对接,抓好2012年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选择一批环境问题突出的乡镇,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同时,启动2011年项目实施,完成七星关区大新桥办事处小河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二是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开展全市畜禽养殖地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三是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争取实施农村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开展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四是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国家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示范创建,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示范创建格局。五是加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六是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环境监管,推进相关企业和当地政府落实开发活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七是加大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力度,启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核查确定工作,开展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内探矿及采矿情况排查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六)抓住机遇,抓好环保能力建设。抓住国务院国发〔2012〕2号文件和环保部加大对我市支持的机遇,积极争取未列入国家建设计划的5个县(区)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争取国家对我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达标建设项目支持,提升达标档次;积极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积极推进辐射中心能力建设,尽快形成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常规监测能力。
(七)扎实抓好环境监测、宣教和对外合作等工作。一是提升环境监测水平。严格落实减排监测体系运行和考核要求,抓好饮用水源、地表河流控制断面监测和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二是抓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推选一批具备创绿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开展创绿活动,会同城区居委会联合组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环境宣传,营造浓厚环保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三是积极争取抓好对外合作项目的实施。加大协调力度,抓好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建设织金县综合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示范区工作。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对环保“六项权力”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抓好环保队伍自身建设。以“环保服务年”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三个建设年”等主题活动要求,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深化发展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建设“六型”机关,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