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南宁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率先在广西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总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主线,以污染物减排为重要抓手,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推动力,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强化污染防控和环境执法,建立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执法监督体系,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全面完成今年环保目标任务,开创环保事业新局面。主要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坚定不移地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进一步挖掘工业污染减排潜力。
1.实施制浆造纸、淀粉酒精、制糖等重点污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对原有的大型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设施更新改造,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水泥行业低氮燃烧、烟气脱硝技术,开展工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
2.对重点污染企业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从更高层次实现污染减排。
3.坚决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淘汰小水泥、小火电、小钢铁、小制革、小造纸、小酒精等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
(二)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重点加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问题。推进城市新建区域、建制镇和村屯污水处理厂(站)建设,为减排保持后劲。
(三)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1.建立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落实专职人员。
2.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规,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协同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3.启动运行已经建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试点站,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和检测数据监管中心建设工作。
(四)开展农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畜禽养殖业减排。
成立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南宁市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制定统一的规范,要求每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制定实施养殖业减排年度计划,解决以养殖业为主的农业污染问题,达到国家农业污染减排要求。
(五)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严格控制新增量。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桂环发〔2012〕52号)工作要求,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积极主动介入新建项目管理,对新建排污项目,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严格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配套完整的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创新环评体制机制
(一)转方式、求成效、塑形象,努力打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环评审批服务体系“绿色快车”
进一步创新环评审批服务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的协调服务工作。对于自治区环保厅、国家环保部审批的项目,主动与自治区环保厅加强沟通协调,并按要求及时对项目环评文件出具初审意见;对于我局审批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结时间。充分发挥南宁市环保局五象新区发展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有效落实服务五象新区发展建设“八大措施”,服务五象新区“一号工程”。
(二)严把项目环保审批、试生产和验收关,通过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促进污染减排工作。
将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和区域、行业及企业发展的前置条件,严格遵守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三个严格”的要求,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审批,规范“涉重”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和“涉重”项目环评审批的要求。切实强化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和竣工验收核查,促进污染减排工作,服务南宁市经济发展。
(三)继续创新环境管理模式,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局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继续完善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内部审查机制,完善我局内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会签制度。创新环评管理举措,建立健全环评管理制度,对项目业主、环评机构、专家、评估机构做出明确的要求,以切实解决影响环评时效的瓶颈问题。加强对环评机构和技术评估机构的管理,强化年度考核,对环评机构、技术评估机构实施问责制度,继续推行环评文件的专家评分考核制度。力争尽快设立南宁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制的要求。
三、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为抓手,推动我市污染防治工作上台阶
(一)推动成立全市层面创模专职机构,成立我局内部的专职创模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确保各项创模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二)创新方式,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形成创建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全市相关部门及环保系统内部的培训,让各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创模指标的要求,有意识地把创建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宣传环保的工作成绩和创模工作的意义,形成全市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发挥创模总指挥部各专业牵头组的作用,充分利用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手段,增强部门合力,扎实推动我市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与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差距。
(四)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完成我市十二五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出台重金属总量控制的相关文件,对重金属排放实施动态管理,落实一批重点治理工程。
(五)完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机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高企业资源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
(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落实属地保护责任,推动部门联合、共同执法,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行为清理。
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各县区制订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制定县、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分阶段、分步骤、分指标推进工作。
2.大力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重点抓好生态镇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及申报三分之一以上,制订创建市级生态村推进计划。
3.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相关工作,组织南宁—东盟经济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重新编制及申报,横县组织六景工业园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在试点区域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试点建设。
2.全面推进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指导列入农村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区的隆安、上林、宾阳县、良庆区开展工作。继续完成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及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3. 组织开展隆安布泉黑叶猴及枧木自然保护区等一批自然保护区建设。
五、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强化环境监督监察
(一)以创模为抓手,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
1.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新标准,制定我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监督检查。
3. 抓好排污费征收管理、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等基础工作。
4. 开展企业环境监察文化建设试点,推动企业自我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提升企业环保自律意识。
(二)继续加强市区扬尘和建筑工地噪声防治工作,遏制扬尘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高发态势
1.落实严格措施,遏制市区扬尘污染。推动市政府出台南宁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控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防控扬尘污染的工作职责,明确建设部门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时间表。建立辖区防控扬尘污染负责制,建立扬尘防控工作检查通报制度。
2.强化执法检查,遏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创建建筑施工噪声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举办建筑工地环保培训班,强化现场执法,在中高考等重点时期,实施全天候巡查执法,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创新挂牌督办机制,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典型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后督察。
(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切实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执法监督
努力拓宽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管的渠道,切实发挥举报电话、网络作用,完善环保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组建“市民检查团”,邀请市民实地参与环境执法全过程,充分听取市民对违法企业的处置意见。开展“群众点单式”执法,将群众反映集中的企业定为重点检查对象。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投诉受理工作
出台南宁市协调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方案,建立解决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电话、信件和网络环境污染投诉处理程序,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坚持环境污染投诉趋势分析会、“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
(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重点抓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突发水环境事件的机制。
六、加强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合卫生部门,加强年度辐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核技术应用项目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或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继续推进安保用x射线装置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南宁海关、南宁铁路、机场和交通部门尽快按环保部要求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组织开展对核技术应用单位的年度辐射安全防护现场例行检查和监督性抽查,排出整改时间表并督促完成整改,全面提升核与辐射规范化管理。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做好废弃放射源的安全处置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确保无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等辐射事故发生。做好辐射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固体(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情况,推进全市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南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继续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利用广西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已投入试运行的有利条件,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七、加强环境规划、政策法规、监测预警、科研、宣教、信息等工作
(一)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抓好项目组织申报和资金安排
1.对我市“十二五” 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和支撑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启动实施和形成规划的跟踪落实机制。
2.理顺财政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安排拨付、跟踪管理和验收结题程序和关系协调,着力解决项目资金“重安排、轻管理”的问题。重点加强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安排和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上台阶,提高资金使用率和执行进度。
(二)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环境立法
进一步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继续推进世行贷款南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深化邕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开展《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工作。
(三)加快科学的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的支持能力
1.积极打造“数字环保”监测体系,为“数字环保”建设充实基础。全面完成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环境监测项目(二期)工程;多渠道筹集南宁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完成南宁市区域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建设,推进南宁市机动车尾气流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度;完善应急预警系统建设,开展南湖、大王滩、六景等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强化南宁市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工程运行效果,完成二期工程开发建设,全面推进南宁市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争当南宁市“数字环保”工程和全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排头兵。
2.着力抓好以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为重点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做好自动监测预警预报,积极为环境管理服务。开展南宁市PM2.5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及监测工作。
(四)推动环保科技和产业发展
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合作,开展《南宁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和对策研究》、《南宁市产业发展与节能减排影响研究》等课题,为环境管理服务。保质保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任务。
(五)加大环境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
继续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污染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加强主流媒体的重点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满意率。充分利用南宁市环境教育馆作为“中央电视台中学生频道南宁市环保教育实践基地”、“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环保实践基地”等平台开展宣传,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南宁环境》刊物品质,深化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
(六)加强环境信息工作
完善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桥梁纽带的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扩展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力求使政务信息工作在环保部保持先进,在全区环保系统保持排头兵。开展 “智慧环保——南宁市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前期准备和筹建工作,提高环境应急信息化水平,为环境应急指挥提供决策支持。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夯实基础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好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从而进一步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后勤管理,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运动以及园林绿化责任制。(南宁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