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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1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3-30 10:24:4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第一年,是推进“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着力突破难点,不断创造亮点,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年争进位,三年上台阶,五年大跨越”的总体目标,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原则,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加强污染减排,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污染源治理,继续实施生态示范创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推进“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和谐兴县”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县环境保护总体思路是:紧扣主要污染物减排这一中心任务,围绕提高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着力实施污染减排、生态创建、铅蓄电池产业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四大工程”,健全环保审批、监察执法、排污费征收、环境监测、清洁生产、环境信访、环境宣传、环保队伍建设等八项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鲜明、社会建设领先、人居环境一流”的新宜丰建设。
主要目标是: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健全“八项机制”,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排污费征收工作任务,争取创建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确保符合国家产业及环保政策的项目环评审批100%,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区环境噪声优于二类区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四大工程
    1、减排工程。按照“十二五”减排工作计划及年度减排目标,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完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增量,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原则,继续深入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
一是突出结构减排。结合我县产业结构情况,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两高一资”企业及落后产能禁入和退出机制,关闭一批严重污染环境且多次整治无效或治理无望的企业,控制好陶瓷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发展,大力扶持推动环保电池等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二是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加快企业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及园区集中式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着力推进陶瓷建材行业“煤改气”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开展农业和农村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力争实现工业源、农业源污染物排放双下降。
三是细化管理减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尤其是对新增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排污总量确认制度,确保新增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最小化。开展减排工程专项稽查,加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农业污染源管理,在逐步转变农村种养模式上下功夫,倡导绿色生态养殖,在源头上减小污染物的排放。
2、生态创建工程。举办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业务培训班,增强对创建指标体系、申报工作等知识的了解,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积极推动有关乡镇搞好环境建设规划,协助乡、镇(场)、村编制生态创建申报材料。结合农村清洁工程,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申报国家“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项目,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注重生态文明创建内涵,严把创建质量关,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农村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创建项目通过省级验收,为我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奠定良好基础。
3、铅蓄电池产业提升工程。建立健全铅蓄电池企业环境监察、监测制度,对全县铅蓄电池企业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继续落实我县《关于开展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及验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环保部“六个一律”及《江西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规程》、《江西省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文件要求,对县域内铅酸蓄电池企业在工艺装备、污染防治设施、清洁生产、环境应急建设及综合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和验收,确保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有铅蓄电池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整改验收和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全面配合我县新型环保电池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在加快落实现有铅蓄电池企业整改验收工作的同时,推进我县长新电源、振盟新能源、集能电源、志超电器等一批新上铅蓄电池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进度,推动我县新型环保电池能源产业基地又好又快发展。
4、环保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国务院九部委关于“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要求,继续强化环境监察与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建设“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一批好的监管装备、一支好的干部队伍”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监察与监测能力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装备及能力水平。
在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中,一方面强化监察队伍硬件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增加环境监察执法装备,对部分落后装备进行更新换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另一方面加强监察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人员政治理论素养,打造一支合格的环境执法队伍。严格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强化环境监测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加强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监测站的合作与联系,对监测站现有人员进行培训,引进高素质环保专业人才,组织好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力争及早把我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国家三级标准监测站。在环境监察与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环境应急预防预警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指挥系统响应速度与处置能力,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二)健全八项机制
1、健全建设项目审批及管理机制。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解决环评审批及后期监管漏洞。一是实行“两手抓”。一手抓新建项目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不建。坚持关口前移,实施全过程监管,及早发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了乱建的企业项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不欠新账”;一手抓现有建设项目的清理。依法清理不落实环保“三同时”、不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否则,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限期改正。严格落实新上项目试生产监管制度,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违法排污的行为,要严查重处,依法叫停。尤其要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把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二是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机制,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及时开展后评估。
2、健全环境监察执法机制。以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为重点,深入开展“治污设施运行稽查”活动。要求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提质上档”,努力做到“四个有”,即,操作有规程、运行有记录、维护有制度、违规有处罚。对治理设施现场检查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检查方式上逐步实现由不定期检查转变为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二是在检查手段上由直观判断定性转变为监测数据分析定量,三是在检查重点上由设施建设检查转变为设施运转及管理检查。通过开展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建立并完善现行环境监察管理长效机制,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涉重行业企业、区域及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监管,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坚决查处环境污染隐患,遏制环境污染事故。充分发挥排污费征收和行政处罚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对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实行行政处罚并进行挂牌督办,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
3、健全排污费征收机制。遵循“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全面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排污申报,对重点企业进行环境监测,据实核定排污费,健全排污台帐;依据排污核定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征收排污费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征收工作任务。发挥排污费征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企业减排治污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排污费征收领导负责制,把排污费征收工作作为年度环保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4、健全环境监测机制。在积极投入三级监测站建设的同时,完善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测制度,继续推进国控、省控企业的在线监测工作,加大对县域内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测频次,强化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认定及应急环境监测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效保障。
5、健全清洁生产审核机制。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引导、企业实施”的原则,以开展铅蓄电池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重点行业企业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过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拟在县工业园区树立行业清洁生产典型,逐年扩大实施清洁生产企业范围,大力扶持推动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6、健全环境信访机制。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12369环保举报电话时刻畅通,对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查处、认真回访、限时办结,坚持重大案件局长督办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公众举报案件及时解决,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处,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环境安全稳定。坚持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环保工作最高的价值追求,打造好 “环保为民”的理念,让环保工作深入人心。
7、健全环境宣传教育机制。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表扬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揭露破坏环境、有损公德的丑恶现象,提高环境执法公信力。充分利用媒体对全县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公布环保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法规政策,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8、健全环保队伍建设机制。按照建设“务实、廉洁、高效”机关的总要求,开展“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努力推进“五型”机关创建。一是创建学习型机关。营造学习氛围,制定学习制度和奖惩制度,努力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创建和谐型机关。坚持集体议事、分工负责、强化责任、增强团结的原则,重点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三是创建服务型机关。严格落实受理办结机制,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搞好调查研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四是创建法制型机关。向社会全面公示环保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办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促进服务对象对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创建廉洁型机关。以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关于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和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民主评议工作,拓宽征求意见、建议的渠道,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宜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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