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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3-30 10:18:3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是深化落实“十二五”生态环保工作的关键一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建设生态文明,扎实抓好各项生态环保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我市生态城乡建设。
一、总体设想
2012年,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总体设想是:坚持“宣教引领、规范作为、执法推进、破题前行、建言参谋”的工作思路,认真对照《永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永康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以“重效能、重规范、重监管、重督查、重宣教”为主要抓手,抓好行政能力建设,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巩固深化生态创建成果,打好规范企业环保行为攻坚战、永康江总磷超标歼灭战、生态创建成果保卫战,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为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进一步夯实基础。
二、主要预期目标
1、武义江桐琴桥交接断面地表水水质符合省考标准合格以上;
2、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任务;
3、全市7个较大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水质达标率100%;
4、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
5、创建省级生态镇(街道)3个;
6、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眼全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研究分析,大胆建言参谋,服务宏观决策,强化政策引导,以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为主要抓手,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加强生态安全保障,深入推进生态创建,打好生态创建成果保卫战。
1、加强研究分析,着力提升服务宏观决策能力。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数据统计、信息集成、形势分析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台账管理、环境形势分析、舆情收集、调查研究等一系列制度,及时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替在的环境风险,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形势研判和预警。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做好环境监测数据的研究分析,细化分析各类污染因子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着力提升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管和行政决策的能力。在加强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研究成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决策服务。
2、大胆建言参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想方设法、大胆主动地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政策支持。抓好《永康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实施,在上级出台相关细化方案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订出台具体专项行动的细化方案,并建立工作考核体系。创新完善一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政策,建立健全河段长考核制度,出台考核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将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情况纳入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深化绿色信贷制度,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完善生态补偿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范围;试点基础上,在各镇(街、区)村村设立环保联络员;争取成立排污权交易的工作机构,搭建交易平台。
3、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生态环保工作督查通报。根据省、金华市下达的生态建设工作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尽早召开生态环保大会,由市政府与各镇街区及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工作督查制度、镇(街、区)交界断面每月监测通报制度、环境质量异常报告制度和中心镇空气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督查,客观准确通报检查结果,针对问题提出建议、抓好整改,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别是要加强对三个中心镇落实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的指导检查,确保三个中心镇有效履行属地环保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永康市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强化生态环保工作考核,有效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优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差的单位予以通报,不断提高各镇街区、部门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强化服务指导,着力抓好重点生态建设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集镇纳污管网,不断扩大纳污覆盖面,督促龙山镇、前仓镇抓紧时间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运行。二是规范镇级污水处理站(厂)的管理。加强镇级污水处理站(厂)运营、维护经费保障,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规范台账记录、出水口设置,定期进行污水处理效果监测,推行镇级污水处理厂(站)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站)正常有效运行。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镇(街、区)全面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洪塘坑水库、珠坑水库、黄坟水库、上黄水库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全市7个较大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现水质达标率100%。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在确保杨溪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筹建太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对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行定期监测。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预警体系,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保障能力。四是深入推进生态创建。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组织全市各镇(街、区)大力开展生态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年内争取3个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生态镇(街道),进一步提高省级生态镇(街道)比例,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打好基础。
(二)立足长远,着力提升环保管理水平。以规范环保管理为抓手,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建立行业环保示范企业,促进企业强化环保管理,打好规范企业环保行为攻坚战。
1、“三位一体”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进一步优化环保准入管理,严格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完善总量削减替代和区域、行业限批制度,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结合,与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相结合,必要时采取环保倒逼机制实行区域、行业限批。加强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开展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和总量控制符合性审查,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大力推行区域和行业规划环评,加强对重大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重大项目部署的服务、论证和把关,使之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加强示范引导,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市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点是在全市五金八大行业树立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标准化样板企业,每个行业至少建立1家样板企业作为环保管理标准化建设示范基地,同时每个行业至少确定2家企业作为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管理规范整治。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清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验收率。强化对建设项目环保跟踪督查,促使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配套建设环境污染设施,有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强环保管理审查,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并进行媒体公示,严格绿色信贷、创优创牌等方面的环保审查,以企业上市必须通过环保审查等要求,促使企业强化环保管理。
3、加强专项治理,规范重要污染源管理。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巩固和深化“放心放射源县”、“放心放射源工作单位”、“放心熔炼企业”创建成果,深化规范放射源长效管理,深入推进工业射线应用企业的辐射安全硬件设施建设,强化电磁环境管理,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确保辐射工作单位持证率100%,环评执行率100%。严格废旧放射源收贮管理,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经常性开展排污企业固废管理工作检查,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台帐记录,抓好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规范固废贮存、运输、处置“三大环节”的管理。加强医疗固废、替代磷化液废渣回收去向跟踪检查,加强化工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类等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加强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推进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
4、规范排污许可,做好排污权交易准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结合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换发,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扎实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强化建设项目、重点企业的排污费征收,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和收费因子,增强排污收费的全面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体制机制建设,结合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做好初始排污权指标的核定和分配工作,为开展排污权交易做好准备。
(三)强化监管,着力抓好环境污染防治。以严格环保执法监督为抓手,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重点打好总磷超标歼灭战。
1、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3+1”模式管理,在继续做好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督监测和执法监测,进一步增加监测频次,坚持重点企业每月至少一次、一般企业每季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坚持每月一次的排污企业“飞行监测”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小冶炼、焚烧工业垃圾、倾倒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生产等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以工业园区为重点进行排查,对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恶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对虽然实施了磷化替代工艺,但磷化老工艺照常使用,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对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电镀企业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严防铅酸蓄电池生产死灰复燃。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在个案上提高罚款额度,使企业在环境法律高压政策下加强环境管理,规范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2、强化调查处理,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加强环保举报热线管理,畅通群众环境信访渠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警必接,随时出警,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环境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环境信访处理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可能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区域、重点污染问题和污染纠纷的监察力度,以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强各类环境问题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严防相关矛盾纠纷激化,努力消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着力规范重点企业的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加强跟踪督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着力完善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完善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准确报送突发环境事故、事件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努力把环境矛盾纠纷和环境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环境群体性事件、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污染整治,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按照《永康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以改善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抓好环境污染整治。认真实施《永康市清洁水源行动方案》,加强永康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实行包干负责的河段长制,实施永康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质目标管理,着力改善永康江流域水质。根据2011年新出台的《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进一步深化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对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电镀企业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深入开展含磷化工序企业的规范化整治,着力推广环保型的磷化替代工艺,全面实施防盗门行业生态工艺改造,有效减少总磷对地表水的污染。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量、水质和污泥处置情况,以及垃圾填埋场填埋量、雨污分流、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及地下水水质变化等情况,严格防范渗滤液污染。深入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全面实施《永康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加强能耗大企业、建筑工地、垃圾焚烧的环境监管;督促各加油站加快油气回收治理进度,争取在2012年6月份完成验收;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沟通,成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出台永康市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全面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工作体系,实行严格的机动车准入、登记和转入制度,落实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制度和年检制度,开展多部门协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高排放机动车的更新淘汰。
4、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认真实施《永康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减排责任,逐步改变污染减排就是环保部门责任的现状。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细化分解落实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完善污染减排奖励机制,健全落实减排预警、约谈等制度。在严格项目准入的基础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突出重点,提高减排绩效,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的工程减排,特别是节水型、中水回用型减排项目;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抓紧启动汽车尾气治理,加大排放超标黄标车的淘汰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和车用燃油升级工作;继续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四)营造氛围,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宣教。理念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效果,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为目的,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办好大型宣传活动,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加强与主要媒体的联络,及时邀请记者采写、拍摄报道有关生态环保的新闻动态、工作情况、政策法规,办好永康日报、永康电视台、永康广播电台《环保前沿》、《永康环保》等栏目。加强局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及时上传各类信息,定期公开环境质量、污染整治、生态建设、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通过媒体宣传,在维护公众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宣扬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的事迹,曝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反应机制,加强危机公关和应对,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2、健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利用生态办优势,积极协调组织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区)、社区、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宣教工作。强化对各镇(街、区)农村环保宣教工作的考核,进一步深化农村环保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进行环保宣教活动的机制,加强组织引导,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学生等社会力量开展环保宣教活动,进一步提升环保宣教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3、扩大影响,办好大型宣传活动。以“环保局成立十周年”为契机,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 生态环保节日为载体,深入开展各类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成果文化节、企业环保文化节等影响较大的生态环保宣传活动。
4、加强指导,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搞好培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生态环保干部培训、企业法人环境责任培训、企业环保从业人员培训、环保监督联络员培训等。抓好创建,积极协调指导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家庭、饭店等参与绿色系列创建,打造精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使之真正成为全民参与环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五)练好内功,全面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以提升工作效能为抓手,深化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行政服务。
1、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系统内部教育管理。在环保系统深入开展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环保先锋”创先争优活动,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总结经验成果,挖掘先进典型,进行推选表彰,以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党建,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促进实际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防线。加强纪检监察,着力抓好工作纪律、廉洁行政监督检查,以及重点环境问题、重复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一学习夜制度,积极组织各类讲课培训活动,鼓励中青年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根据工作所需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生态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争取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争取新招录一批工作人员,配齐乡镇环境保护站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加强日常事务管理,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卫生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
2、抓好硬件建设,强化行政服务保障能力。争取立项建设环境监测监控应急中心,为提高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创造基础条件。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完成市环境监察大队新一轮标准化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拓宽环境监测领域,提高实验室监测分析能力。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环境应急装备、通信、人力、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本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生态恢复专项资金,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做好环境自动监控(监测)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环境监管效能。推进数字环保体系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构建生态环境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全市环境数据中心,建设和完善环境安全数据库,建立3S应用支撑平台和环境安全公众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开展网上各类环保行政管理、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环保行政服务能力。(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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