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石岐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中山市“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家园”的总体部署,根据《印发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2〕4号)精神,按照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石岐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减排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建设幸福和美石岐。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55吨、8吨以内,比2010年的68吨、10吨分别减少19.1%(其中:工业+生活排放量减少10%,农业排放量减少20.7%)、20%(工业+生活和农业排放量减少比例相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4吨、9吨以内,与2010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持平。
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详见下表:
责任单位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氨氮化物 | ||||||||||||
2010 年排放量(吨) | 2015 年控制目标(吨) | 2010 年排放量(吨) | 2015 年控制目标(吨) | 2010 年排放总量(吨) | 2015 年控制目标(吨) | 2010 年排放总量(吨) | 2015 年控制目标(吨) | |||||||||
排放 总量 | 工业+生活 | 农业 | 排放 总量 | 工业+生活 | 农业 | 排放总量 | 工业+生活 | 农业 | 排放总量 | 工业+生活 | 农业 | |||||
石岐区 | 68 | 10 | 58 | 55 | 9 | 46 | 10 | 5 | 5 | 8 | 4 | 4 | 24 | 24 | 9 | 9 |
削减(%) | 相对2010年 | 19.1 | 10 | 20.7 | 相对2010年 | 20 | 20 | 20 | 相对2010年 | 0 | 0 |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保准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推动重污染行业有序退出。
1.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一是执行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实行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对未达到总量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并通过环保验收;二是完善项目审批的部门协调机制,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三是建立建设项目审批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审批项目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辖区严禁新增煤电项目,涉煤、涉油项目实行煤炭、重油等量替代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降低煤炭和重油消费比重,推动企业改燃清洁能源。
3.针对岐江河流域等重点控制区域,实施指标更加完善、要求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重点区域环境准入标准体系,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4.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辖区严禁建设电力、造纸、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鞣革、金属表面处理(主要是金属表面铝氧化、酸洗磷化)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废旧塑料再生、危险化学品仓储等重化工项目。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区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降低环境成本。
2.加大化工、建材、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饮料、食品、医药、皮革等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大工业高污染锅炉淘汰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燃料,1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鼓励使用电锅炉,2012年底前淘汰所有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燃油锅炉。
3.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按照省、市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向社会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和具体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向其供电。坚决执行高能耗产业差别电价政策,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
(三)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
1.积极配合市政府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的建设,强力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比例和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提高辖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到2015年全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积极配合市政府推动城区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建设,确保全区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以上,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全面推进农业源减排。
1.辖区严禁畜禽养殖行为,积极引导生态农业、绿色种植业的发展,全面推进农业源污染物总量减排。
2.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建立防止畜禽养殖回潮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力度,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清理复绿工作;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一旦发现畜禽养殖业回潮坚决清理不留死角。
(五)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加大环保日常监管监督执法力度,保证企业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按量排放。
1.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持证排污,禁止超总量排污、超标排污和无证排污。
2.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的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关闭。积极推进重点企业结构减排,做好总量控制企业搬迁、转产时减排量的统计核算工作。
3.提高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水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大农副食品加工、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深化处理力度,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
4.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中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落实好《中山市2010-2013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企业分批次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时间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六)强化“三大体系”建设。
1.加强减排统计和信息传输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统计、农业、公安交警、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间的协调,健全完善减排统计工作体系。完善重点减排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加强环保、税收、银行系统信息交流。
2.配合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快监测现场采样和测试能力建设,科学配置污染源现场采样和监测仪器装备,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加强环保监察队伍建设,完善环境监督执法取证、交通和通讯等设备,提升污染源监察核查能力。
3.强化减排考核。严格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按照国家规定完善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
三、总量减排计划的实施
(一)年度计划目标。
我区“十二五”期间年度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表(单位:吨):
年度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氨氮化物 | |||||
排放总量 | 工业+生活 | 农业 | 排放总量 | 工业+生活 | 农业 | 排放总量 | 排放总量 | ||
2010 | 68 | 10 | 58 | 10 | 5 | 5 | 24 | 9 | |
2011 | 64 | 10 | 54 | 10 | 5 | 5 | 24 | 9 | |
2012 | 62 | 10 | 52 | 9.5 | 5 | 4.5 | 24 | 9 | |
2013 | 59.5 | 9.5 | 50 | 8.5 | 4.5 | 4 | 24 | 9 | |
2014 | 57 | 9 | 48 | 8 | 4 | 4 | 24 | 9 | |
2015 | 55 | 9 | 46 | 8 | 4 | 4 | 24 | 9 | |
相对2010削减(%) | 19.1 | 10 | 20.7 | 20 | 20 | 20 | 0 | 0 |
(二)组织领导。
石岐区办事处对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成立石岐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区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区环保、发改、经信、住建、交通、农业、工商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即由石岐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区办事处把总量减排计划纳入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领导小组将组织协调排污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定期研究和解决总量减排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配合完成辖区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各部门必须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分局。承担区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市环保局、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共同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具体包括:组织编制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和计划,提出全区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对策及建议;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实施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配合上级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开展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半年度和年度核查,负责提交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工作报告,按季度报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信息等。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政策,控制新增耗煤、耗油项目,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执行新建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根据区预留经济发展的污染物排放量开展工业项目招租工作,超总量或预留不够的情况下不再引进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有关统计工作,协助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体系,及时准确提供减排核查核算、考核所需相关统计数据等。
3、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局。负责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布重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名录和时限,协助市经信局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考核;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动辖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用电调度办法,用电优先安排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协助市科技局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和优先批准节能减排的技改专项资金,政策扶持污染减排技术研发、推广,以及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4、区财政分局。负责制定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财政政策,多渠道筹措减排资金。负责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相关专项资金。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市规划局做好辖区雨污分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协助市住建局推进辖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我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作;协助市住建局推进辖区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等。
6、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分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局构建快速便捷绿色交通系统。
7、区农业和社区工作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种植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协助区环保、城管执法分局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执法检查,防止辖区畜禽养殖业污染回潮;负责推广生态农业、绿色种植业发展,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全区种植业统计资料。
8、区工商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协助提供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关闭企业清单及机读档案等有关证明材料。
9、石岐供电公司。负责实施电力节能环保调度工作,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电整改。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电力统计资料等。
10、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总量减排的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十二五”的约束性指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政策措施,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切实履行在减排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区总量减排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减排工作,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任务。同时,强化企业污染减排主体责任,监督其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减排政策,让企业自觉履行减排义务,从而确保全面完成石岐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强化责任考核。根据中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我区将减排指标计划和完成情况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年度分解任务,认真开展每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成效作为企业创先争优重要依据,对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对“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
(四)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通过强化基层企业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提高基层能源统计业务水平和数据质量;通过分析我区能源结构的组成,抓污染性能耗重点企业,确保我区非电燃煤、燃油等污染性能源消耗的增长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五)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政府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环保监察、监测队伍建设,配备环境执法、监测、取证的交通与通讯设备,推进环保监察、监测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污染源监察核查能力;提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加大对机关干部和排污企业的分类培训,树立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提高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执行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省和市需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揭露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污染减排,发挥职工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七)加强重点污染源结构减排的统计上报工作。随着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环保、发改、经信、工商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企业搬迁、转产时的服务和减排量统计、核算、上报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腾出宝贵的环境容量。 (石岐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