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一系列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一个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突出“二个重点”,以污染减排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重点;做到“五个提升”,着力提升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着力提升现场执法监管水平和手段,着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效能建设、廉政勤政建设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和管理,深入推进全县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2011年下降1.3%、2%、1.3%,氮氧化物排放量零增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县建设工作,确保率先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并通过验收;新建项目和“861”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省、市审批和县审批项目“三同时”验收率分别达到95%和100%;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率95%以上,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联网率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境内主要河流和“三库”水质、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
深入学习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深刻理解、领会“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内涵、核心和根本要求,紧密结合全县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转型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职责,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三大减排措施,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经测算,2012年全县污染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344吨、氨氮40吨、二氧化硫75吨,氮氧化物减排零增量,主要减排项目是方圆纸业关闭、县污水处理厂提标、老山区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及砖瓦厂结构减排等。
科学制定减排计划。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科学制定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县减排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增强减排工作的操作性和可行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拓展减排着力点。坚持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减排工作,不断拓宽减排的广度,挖掘减排的深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为好项目、大项目腾出环境空间,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综合运用总量替代、标准提升、落后产能淘汰、排污许可证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手段,增强减排措施的协同性和配套性,从源头防控、全程监管、末端治理上强力落实减排。加强机动车减排,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行机动车排放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依法报废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加大畜禽养殖减排,推广清洁养殖技术,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加快建设固废、污水处理和资源再利用设施,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强化管理减排。推进减排精细化管理。督促县污水处理厂改造中控系统、规范数据保存、提高治理水平。监督执行清洁生产高费方案,加强国省控企业在线监管,提高监察系数、工业企业达标评估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确保监察系数不低于1.8。
增强减排支撑。进一步加强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健全落实减排预警、约谈等制度。加大现场核查、专项稽查力度,细化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减排责任,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考核到位。
(三)严格环评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控制阀”、“调节器”作用,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坚决抑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促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坚持环评审批“四步走”,做好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提高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两整治”(未批先建、未验投产)专项治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加强项目服务。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对资源消耗小、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严格推行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和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和优势产业领域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属县级办理的,立即受理,按照规定限时办结,属上级办理的,立即汇报,跟踪对接,提高行政效率。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进行严肃查处。主动服务、积极协助迎驾集团和龙华集团做好上市环保核查工作。
推进规划环评。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工业集中区环境管理,督促县经济开发区拓展区、衡山镇工业园、高桥湾科技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抓紧开展环评工作,引导项目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建设、集群发展,加大产业集中区环境管理力度,监督入园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四)加强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全县工业企业环境问题大排查,“一厂一策”限期整改,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大典型违法行为的督查、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开展重金属、造纸、化工及化学品、危废、采矿、规模畜禽养殖等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预警措施,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加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和矿产、交通、旅游、水利、林业等资源开发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遏制生态破坏行为。
加大重点企业环境监察和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实行重点源每周监察一次,减排项目每旬监察一次,一般源每月监察一次,严格监管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发挥监控平台作用,对国、省控10家重点污染源16台(套)在线监控系统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环境风险,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深化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巩固和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创建成果,加大城区锅炉烟尘和油烟雾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监察频次,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确保城镇居民饮用水达标率100%。
加大环境信访投诉查办力度。建立环境举报、信访、稽查“三位一体”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办机制,及时、高效办理12369投诉热线以及国家、省、市转批的信访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五)扎实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继续巩固、提高生态县建设成果,在已通过生态县命名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第三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联系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霍山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上报环保部评审。
全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佛子岭、磨子潭、白莲崖库区饮用水源保护为中心,通过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分步实施,建立起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制定施工计划表,倒排工期,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密切部门配合,加强工程实施监管,2月中旬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招标工作及垃圾焚烧炉、垃圾清(转)运车的采购工作,做好迎验各项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确保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6月份完成,9月份通过省级验收,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10月份完成,12月份通过省级验收。
加强乡镇生活污染防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人工湿地的管理与维护,确保长久发挥效益,督促加快建设管网配套工程,逐步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成果,全面检查乡镇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炉的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和焚烧等操作。
加强库区饮用水源保护。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继续实施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督促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加快进度。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今年再选择1-2家规模化养殖企业新建规范的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
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和创绿活动,力争在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村上有突破,创建市级以上生态示范村1-2个,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1-2所。
召开国家生态县表彰暨生态文明县建设启动大会。对在创建国家生态县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部署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县工作,进一步调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县建设的积极性。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全面完成监测任务。以饮用水源、地表水、重点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以及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为重点,认真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有效,做好环境质量季报工作,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监测、监察和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加强污染源普查数据和环境统计数据开发利用,建立污染源信息平台,为政府决策、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提供技术服务。
推进环保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环保依法行政相关规程,加强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七)加大项目和招商工作力度,力促经济快速增长
加强环保项目库建设。积极组织申报污染减排、区域环境安全、重点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建设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目,积极跑省跑部,力争更大份额支持,不断推进我县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环保事业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行一岗双责,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八)加大宣传,努力营造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六五”环境周、环保“六进”等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办好《环境信息》、《生态简讯》,不断摸索和创新环保宣教形式,培育和引导生态导向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推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加强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公开、公正环保形象,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鼓励和引导公众、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监控信息系统和霍山环保网页建设,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共享。
(九)创先争优,全面加强效能环保建设
全面开展“效能环保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强环保队伍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洁型、和谐型”六型机关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专业化”四化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环境执法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目标绩效考核,全力创新创优,提升行政效能。(霍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