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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2012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3-14 11:25:3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洹河、淇河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幅降低入河污染物总量,使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确保淇河黄花营、洹河丁家沟达到省市目标要求。
  淇河黄花营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不超过15mg/L,氨氮浓度不超过0.5mg/L,其他19项指标依据《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除外)考核,达标率达到100%。
  洹河丁家沟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不超过25mg/L,氨氮浓度不超过2mg/L,其他19项指标依据《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除外)考核,达标率达到70%以上。
  二、洹河流域、淇河流域整治任务
  1、2012年3月31日前,林州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通过环保验收,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2012年6月30日前,林州市陵阳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土建工程50%。
  (责任单位:林州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3、2012年3月31日前,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林州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
  (责任单位: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河南巴伦啤酒有限公司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1-2011)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城郊乡政府、市环保局)
  5、河南省红旗渠酒业有限公司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7631-2011)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五龙镇政府、市环保局)
  6、按照《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林政〔2010〕35号文件要求,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畜禽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洹河的水磨山村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任务。2013年底,完成洹河、淇河沿岸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搬迁(关闭)任务。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洹河、淇河沿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按照属地管理,负责沿河村镇的环境管理,禁止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向洹河排放;严禁向河道堆放和倾倒垃圾;十二五期间,沿河乡镇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8、严格控制新上采洗砂作业项目,对现有采洗砂作业进行严格管理,防治采洗砂废水污染河道;规范河道水产养殖,严格控制新上水产养殖项目。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9、严禁在洹河、淇河沿岸及其支流两侧500米范围的禁内新建畜禽养殖项目。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林州市“碧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市政府副市长李玉军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为主要成员,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本次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保局局长李显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整治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及信息的上传下达。
  2、明确责任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任务,加强联动,环保、电力、工商要主动配合,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保证本次整治取得成效。
  3、做好宣传
  各单位要采取广泛宣传形式,对我市“碧水工程”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对工作进展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努力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促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4、严格考核
  本次整治工作将列入年终的环保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整治。(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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