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12年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持,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减排责任
按照与省、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测算减排潜力,合理分解目标任务。一是迅速将减排目标任务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重点减排单位,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减排工作体系;二是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减排工作责任体系;三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减排工作管理体系,实现科学数据支撑。
二、加快减排项目建设
各区县要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一梳理,对照项目目标要求和时限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运营。一是加快造纸、食品和化工行业深度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治理直至关闭。二是加快水泥行业立窑淘汰进度和旋窑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尾气脱氮工程治理,力争综合脱氮效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快热电联产、造纸、芒硝和建材行业工业锅炉(炉窑)脱硫脱氮技术改造,确保脱硫效率不低于90%、脱氮效率不低于80%。四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完善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70%,洪雅、丹棱、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必须抓紧验收,加强管理,务必在上半年达到核查条件,发挥减排效益。五是开辟工程减排新领域,加快垃圾处理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工程治理建设进度。六是开展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的核发工作,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及2010年前注册的营运载客载货大中型黄标车。
三、完善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统计体系。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切实做到环境统计数据与总量核算数据、统计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畜禽养殖数据、机动车数据一致,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二是规范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减排监测监察能力建设、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强化现场端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利用,提高国控重点污染源监察监测系数。三是强化考核体系。健全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数据公布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票否决”,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四、注重协调
一是针对不同行业合理制定减排计划,杜绝将“十二五”减排任务推到2015年完成,影响全市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争取领导,注重部门协调,落实部门责任,特别要建立环保、统计、经信、畜牧、公安等部门参与的总量减排基础数据定期协调会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及时预警,每半年开展一次总量减排预警调控核查,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指标和减排季调度情况。四是每季度对重点减排项目开展一次现场巡查,对监管不力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稳定运行的予以通报并严格处罚。五是实施“总量控制、等量替代”,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控制“两高”行业产品产量过快增长。
五、严格考核
对减排目标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减排基础支撑数据逻辑性差的,启动预警程序,通报所在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不能完成全年减排任务的区县和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眉山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