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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3-9 15:06:3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将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重大部署,深入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人大、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工作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基本原则,切实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加快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严格环境监管,深化环保创建,加强总量减排,优化环评服务,持续推进市域经济环境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1年净消减1.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保持在2011年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改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巴城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小于55分贝。无危险废物排放,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正常掌控范围内。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创建年度任务,生态环境保持在优良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总量减排,拓展发展空间

    1、严格责任考核。以县区为减排责任单位,进一步量化年度减排指标和任务,拟定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减排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落实项目,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2、落实减排项目。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十五小”、“新九小”等落后产能专项整治,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挂牌限期治理工业企业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4家,督促通江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平昌县垃圾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协调加快巴河流域重点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

    3、加强督查推动。建立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大减排工作督查推动力度,确保减排设施发挥最大减排效益,为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更多环境容量。

    (二)深化环保创建,促进共建共享

    4、科学编制规划。根据创建指标要求,结合“十二五”环保总体规划和“五创联动”工作方案,科学编制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规划,4月底前完成规划评审报批。协调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完善本区域、本行业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作和报批工作。

    5、广泛宣传动员。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深入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创建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继续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加强在市县党校、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大力培育环境道德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

    6、全面开展创建。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创建,积极推进南江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启动平昌县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和通江县省级生态县创建,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16个、生态村6个、农业生态园区8个,指导创建市级生态乡镇40个、生态村60个。

    (三)强化环境服务,促进加快发展

    7、积极调整功能区划。适应加快发展、“两化”互动需要,加快大气、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步伐,积极促进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合理布局。

    8、依法推进规划环评。加强与兴文新区的对接,积极推进四县区城市、工业园区和重点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规划环评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为区域内建设项目落地提前做好环保服务。

    9、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实行“非禁即入”,支持符合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好项目大项目,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好项目、大项目为服务重点,优化环评审批,缩减审批时间,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全市项目大上快上。落实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环保“三同时”全过程监管制度。

    (四)严格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

    10、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监测及水质保护,落实县区政府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巴河流域特别是巴城至南江县城段沿河场镇生活污染治理,进一步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为。建立全市水环境基础信息档案。督促巴州区加快大佛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网建设,完成化城水库第二水源污染整治项目。

    11、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县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建设、拆迁、施工扬尘及道路运输撒漏的监管力度,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娱乐行业、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噪声污染,深入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治理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城乡结合部小型加工企业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施中央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村3个,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基地土壤专项调查。

    12、积极防范各类环境风险。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扩大环境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严格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环境监管,制定落实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加强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和电磁辐射的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对危险废物实施重点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程序,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强化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督促完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五)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支撑

    13、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工作。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范围,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率95%以上。进一步发挥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在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市、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污染源监测,强化环境应急监测,拓展其他专项环境监测。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继续加强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建设各县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

    14、加强环境规划宣教和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环保规划体系,组织实施好《巴中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课题研究,建设环境保护“专家库”,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

    15、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思想、廉政、组织、作风、业务、制度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反应快速、行为规范、监管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继续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抓好帮扶规划的实施。(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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