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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3-9 15:08:4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九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握机遇,持续求进,务实创新,奋发有为,切实做到“两保一促”(保障发展,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探索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推动中原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做好今年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办好一件大事,创新四项机制,突出五个重点,确保三个目标。围绕一个中心,即减少污染物排放,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调节器”作用,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刚性增量;深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削减污染物存量,腾出环境容量,保障发展需求,改善环境质量。办好一件大事,即开好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总结“十一五”环保工作的基本经验,抓好“十二五”环保规划的落实,争取在困扰环保工作的一些重大事项上有所突破。创新四项机制,即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管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推动污染减排地方立法,制定流域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以新思路推动工作,以新机制破解难题,以新措施促进发展,持续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五个重点,即突出污染减排、突出环评管理、突出农村环保、突出环境监管、突出能力建设,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确保三个目标,即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确保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辐射事故。

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推进污染减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污染减排是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

全力推动工程减排。在全省组织开展“污染减排工程促进年”活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行业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等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重点推进11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管网配套项目建设;推动10台装机容量307.2万千瓦机组的脱硝设施建设,同时取消烟气旁路,提高脱硫效率;推动26台钢铁烧结机脱硫建成投运。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开展城镇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争先创优活动,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好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监督已建成的14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79台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全省56座负荷率低于8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高收水率和处理率。加大已建成脱硝设施火电机组检查力度,确保脱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出台《河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农业源和机动车减排工作。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出台“十二五”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管理要求,加强全省20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减少农业源污染物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力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加快淘汰黄标车,全面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

继续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对贾鲁河郑州段,惠济河开封段,卫河、共产主义渠新乡段,省辖黄河流域灵宝段等重点流域,郑州登封阳城工业区、洛阳吉利科技园区、安阳县水冶镇、平顶山鲁山县梁洼镇等重点区域,涉重金属行业、酒精、橡胶、化肥等重点行业,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快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现行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标准的执行力度和实施效果。加快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发布实施盐业碱业、发酵类制药、合成类制药3个行业,双洎河流域排放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蟒沁河、海河流域排放标准完成报批,以地方标准的制定促使企业提升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污染排放。

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把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责任目标,高效利用稀缺的增量指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环保厅制定的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总量预算管理。

二、持续推进环评管理,促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是从源头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支持重点项目有序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举措。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控制阀”、“调节器”作用,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坚决抑制高污染、高耗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重点行业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推动重点地区涉重金属、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发展的规划环评。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当地环境容量挂钩的机制,针对不同区域的建设项目,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提高环境容量的利用效率。

支持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我省“企业服务行动计划”及“对外开放和大招商活动”,重点支持资源消耗小、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富士康和中石化战略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扎实推进省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保证省重点项目的环评文件应批尽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依据产业集聚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引导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集聚集群发展。加大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力度,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实施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与入区项目环评审批挂钩机制,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

深化环评统计综合分析。健全环评统计综合分析制度,每半年对全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全省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趋势,研究提高环境容量利用效率、保障经济发展环境要素需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持续推进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环保工作关系着6000多万农村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1000多亿斤粮食的生产安全,也关系到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纳入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在2011年重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区域布局,强化连片;打造亮点,锦上添花”的原则,选好示范区域及示范项目。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重要内容,对示范区内符合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污染治理,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年底前,2012年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工程竣工。

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强力推进生态县建设,争取实现我省国家级生态县“零的突破”,并命名1-2个省级生态县。继续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 “十项民生工程”内容,完成87个省级生态乡镇、452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继续做好商城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在自然保护区基础数据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工作规程,加强数据运用。研究制订《河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15-2030》。

四、持续推进环境监管,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的环境监管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有效举措,也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

加大环保立法力度。加快推进《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立法,积极开展畜禽养殖、辐射环境保护立法调研工作。抓好《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工作。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以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和敏感区域、流域为重点,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风险防范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探索重点污染企业环保守法信用分类环境监管办法,集中优势资源,管好重污染、不守法企业,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巩固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成果,对河流水质断面多次超标、大气污染严重、减排问题突出、“十五小”多次反弹等地区,以及群众反复投诉、媒体曝光等环境违法案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加强流域和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河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对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做好省辖淮河、海河、黄河、长江等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源头和河南段沿线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电力、水泥行业的烟尘、氮氧化物整治工作。强化对机动车尾气监测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组织实施《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推进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项目治理,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对重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开展跟踪监测,并向社会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强力推动义马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铬渣处置任务。

全面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严格化学品的环境准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项目。建立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开展现有化学品生产、使用及有关环境情况调查,摸清我省化学品基本信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稳步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做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

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执法专项活动,重点对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建设项目、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进行检查。加强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积极推动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入炉前的放射性监测。强力推进遗留大型放射源的退役,力争完成开封核能辐照厂和省内遗留医用I类源的退役工作,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选择部分重点行业开展排污权确认,新建项目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选择工业建设项目进行试点)。完善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五、持续推进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提高环保基础保障能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是做好环保工作、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基石。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辐射、宣教、固废、监控、应急标准化建设,特别是省直管试点县(市)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环境信访和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矛盾化解三项重点工作,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加强联动机制和各类信息库建设,加快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和电子监察档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在省会城市郑州及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并开展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温室气体、重金属、土壤、农业面源以及其他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因子等试点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监测,建立相关技术规范;探索开展生物监测、生态监测和生物多样性监测。

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规范,加强对排污单位和第三方运营单位的监管与考核,提高系统运行率和数据有效率。深化环境监控数据应用,建立环境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和数据分析技术体系,把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到环境执法、总量减排、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统计等工作,所有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监控数据将用于排污费核定征收,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增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和网上总量核算等环保自动化业务。

加强环保科研工作。加强全省环保科研能力建设,加大科技投入,争取科研项目,建设重点实验室。继续深化河南省环境容量研究、水专项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发挥环保科技进步对环保工作的支撑作用。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提升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完善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环境大接访”、“环保知识下乡”、环境纪念日等社会化宣传活动。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拓宽环境教育培训渠道,增强公众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为环保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转两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严明、服务为民、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忠诚履职守责,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敢于执法,严于执法,勇于负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制度,不断提高环保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服务为民,对于那些只顾企业利益、不顾社会效益、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等“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查处到位。强化科学运作,坚持“落实、完善、提升、创新”,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开展全省第二届环境监察大比武、全省环境监测监控技术知识大竞赛活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行风建设,认真开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环保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等,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严格廉洁从政,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环保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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