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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3-16 10:59: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第七次国家环保大会、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环保把关引导作用,坚决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深入推进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创新环保体制机制,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一、召开全省环保大会,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

(一)召开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十二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动出台《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研究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制订并实施生态文明单位创建奖励办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发挥环保引领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条例的要求,全面完成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深化项目环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规定,对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保民生、调结构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从严控制涉及铅、砷等重金属排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利用报刊、电视等利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完善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三)全力完成污染减排年度任务。建立部门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减排工作。持续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制定并落实年度减排计划及其实施方案,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在火电和建材行业脱硝、烧结机脱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明显进展。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落实减排预警、约谈等制度,实行“区域限批制”、“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1年削减2%、1.5%和1.5%,氮氧化物零增长的年度减排任务。

(四)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违法处置危险废物及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地区、“区域限批”地区,以及查处的重大案件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察,重点检查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取缔关闭以及停建、停产等处罚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推进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按季度现场核查国控重点污染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加强工业污染源固体废物处置监管。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加强远程监管和实时打击。

(五)进一步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导向功能。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交易因子,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取得纳入到交易范围。落实脱硝电价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省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继续完善绿色信贷、绿色贸易、绿色证券等制度,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强制保险工作。

三、加强区域流域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六)推进“三江”、“三库”、“三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实施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抓紧推进清江、长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力改善水体水质。推进梁子湖、洪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探索湖北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模式。

(七)开展“三大清洁”行动。开展清洁水源行动,以实施《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做好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加大县城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力度。启动清洁空气行动,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武汉市城市圈“十二五”大气联防联控规划》实施,强化城市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协调各方加强黄标车淘汰、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设。实施清洁土壤行动,推进重金属及工业固废污染防治。

(八)加强重要污染物防控。加快编制实施各地重金属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通过提升整治、搬迁改造、关停淘汰等手段,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达到整治验收标准。开展以放射源为重点的核与辐射安全检查和X射线检测设施、废旧金属熔炼企业专项检查。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核发放,核技术应用单位排污申报登记率100%。加强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十二五”全省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建设省级辐射放射性化学实验室和地市级辐射环境自动监控网络,实施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应急响应能力建设项目。完善产废单位排污申报制度。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作的环境监管。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清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管理台帐制度。建立危险废物鉴别与应急救援制度。构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全程监控的物联网。加强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重点推进多氯联苯处置示范项目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

(九)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进环境专用卫星和遥感监测应用,启动全省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实施《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发展规划》,完成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考核评估。编制完成《湖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创建100个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四、统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十)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采取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能源结构优化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多种措施,逐步改善城市“灰霾”天气。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率,加快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加强城市内湖、内河环境综合整治,构建人水和谐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建立施工期噪声等污染防控新机制。指导并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支持咸宁市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十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全面考核验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三年工作。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以奖促治”,完成1000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创建100个“两清”(清洁养殖、清洁种植)、“两减”(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化)示范基地,推广先进畜禽养殖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推动环保机构向农村延伸,强化农村环境长效监管。

(十二)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加大企业环境安全监控力度,完善全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持续深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紧密与公安、消防、交通、安监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应急监测演练,共同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完善环保投诉受理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举报案件查办质量。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举报投诉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反馈答复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环保系统综合能力建设。强化全省109项水质全分析能力,武汉、宜昌、襄阳、荆州等重点城市要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在长江、清江、汉江跨界断面和梁子湖新建一批水质自动监测站。武汉市要开展PM2.5、臭氧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公布监测结果;武汉城市圈内所有城市要建成灰霾自动监测系统,形成PM2.5监测能力。湖北省环境监控中心力争完成主体工程。加快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环境应急预防预警体系和指挥信息调度平台。全面完成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整合污染源、环境质量、核与辐射统及危险废物等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和功能,提升环境远程综合监控能力。

(十四)强化法制与科技的支撑作用。修订《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启动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开展环保产业调查,设立环保产业基金,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支持以机动车尾气脱硝、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土壤修复及清洁种植为重点的重大技术项目攻关。探索开展区域环境宏观形势分析,服务环境管理决策。

(十五)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全民环保行动”。开展“绿色荆楚”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反应机制,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强环保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生态环保科普教育,采取专项培训、绿色创建等多种形式,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扩大环境教育受众面和影响力。创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试点。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保障完成目标任务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确保各项政策,尤其是投入政策的落实。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同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十七)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提能增效为主线,加强环保行政效能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序推进相关单位升格扩编、参公管理、乡镇环保派出机构建设、环保队伍培训管理等工作。

(十八)认真做好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档案、保密、全民健身、绿化、工会和群团组织等工作,继续开展党建先进单位创建和档案目标管理特级复查、平安单位创建等活动,确保年度各项目标高质量完成。(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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