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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费“水涨船高”

发布时间:2010-1-29 15:4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核心提示:1月28日,记者从九江市城区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通报会上获悉,从2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0.4元/吨调整为0.8元/吨,并实行阶梯式收费,超过50吨/月的部分,按1元/吨征收。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元/吨,特种行业仍是0.9元/吨。

  污水处理费阶梯式征收

  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全省统一确定为每吨0.8元至1.1元,并按照用户的用水量大小实行阶梯式征收,标准分为2个阶梯:0.8元和1元;0.9元和1.1元。具体阶梯标准和各个阶梯用水量,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我市的征收标准定为0.8元和1元这个阶梯,以每月50吨的水量为分界。

  污水处理费实行阶梯式征收,其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为了减少城市污水排放。污水处理费实行阶梯式征收,就是要通过价格杠杆对用户用水量进行调节,用户用水量越大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越高,反之,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则低,以此达到节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的目的;二是为了保护普通居民用水户的利益。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居民用水户的每月基本用水量,并相应确定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这样大多数居民可执行较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有效地保护了大多数普通居民用水户的利益;三是为了体现公平。对少数超额用水户实行高额收费,实现了多排污多付费、少排污少付费,这也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目前,我省自来水价格与兄弟省市相比偏低。我省包括污水处理费的自来水价格,在全国排位仍然偏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3元。

  污水处理费是与城市自来水费一同征收的,这次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统一调整到位后,目前我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最终到户水价(污水处理费按0.80元/吨计)平均为1.83元/吨。据了解,我市自来水的价格近期也会进行调整,最终到户水价将为1.96元/吨。如南昌市按此标准调整后的居民到户水价为1.98元/吨,在全国29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3位,在全国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九江比南昌还稍低。

  据价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一方面,按照现在全省每户居民家庭平均每月用水20吨计算,污水处理征费标准调整后,每户平均增加支出5.8元,约占全省每户城镇居民月均消费支出的0.28%,对居民生活影响甚微。另一方面,按全省城市供水总量9.37亿吨计算,全省污水处理费调价总额为3.55亿元,对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约为0.13%,完全在可调控的范围内。此外,对于城市困难群众及社会福利机构,各地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具体情况实行财政补贴,因此,调价对困难群体的生活也影响不大。我市依然对优抚对象继续实行优惠政策。(记者 谈思宏)来源: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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