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市政工程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3】183号批准建设,现采用BT(投资—建设-移交)投融资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市政工程
招标人: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连平县隆街镇
项目内容:污水处理厂(不含设备),主管网(1.5公里),市政道路、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照明及其它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4816万元。
二、工期要求:计划建设时间:180天。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发包方式:BT(投资—建设—移交)模式。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高级工程师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上;
4、近三年承担过5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连平分公司 帐号;44001747302053005229 开户行:建设银行连平分行),凭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到招标代理处换取收款收据(联系人:邱小姐 电话:18318809855)。如未按要求的,拒绝报名。
7、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预先垫付缴交,之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结算。最终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六、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共四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5年9月倒计)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企业准备社保账户、密码,随时备查)。
5、提供2014年以来近期内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月报或季报或年报),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原件和复印件
6、近三年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交骏工报告)。
7、法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装订在正本上,委托人必须是拟派人员中其中一人)。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9、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10、投标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装订在正本上)。
11、投标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 (投标报名材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用A4纸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2)、报名资料不完整企业的不接受报名。
(3)、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开标前到连平县检察院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连平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 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午5:00。
八、资格审查及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015年11月13日下午3:30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后举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届时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报名前对项目的现场进行考察,自行分析项目成本等,获取制作标书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如未达到要求,拒绝报名。现场考察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和拟派专职安全员五人同时到现场签订承诺书。现场考察由业主组织,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
2、为保证招标人能够选择合适的投资人,本BT项目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不能满足时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考察、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招标人: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3502322102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82539511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18318809855
地址:连平县南湖路2号
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2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