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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宽甸县太平哨镇供水水源及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9 17:50: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5080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县太平哨镇供水水源及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宽发改投字[2014]163、[20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太平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5]05195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太平哨镇太平哨村大庙沟里。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日供水量5000m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大坝一座,坝长45.75m、副坝一座,坝长20.17m;板桥一座,跨度8m,净高2.07m;主坝上游左岸干砌石防护工程70m,砼挡墙45m,右岸防护工程100m,副坝上游砼挡墙15m;道路改造500m;拦砂坝5座;闸阀井3处;排水渠道50m;供水管路总长35180m净化水车间1座;附属设施:供电、通讯、照明等。

2.4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6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水利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还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单位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管理。

3.5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本人身份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8、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于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三江宾馆)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9点30分。

5.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原三江宾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工期要求

2015年12月12日开工,2016年12月31日竣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太平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宽甸县太平哨镇

联 系 人:宋希和

电 话:15841583668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人民大街荣泰集团综合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041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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