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 2015-12-04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唐乃亥中心卫生院和温泉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已由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兴发改经商【 2015】 315号文、兴发改经商【 2015】 3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兴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海县唐乃亥和温泉乡卫生院院内;
2.2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4 建设内容:唐乃亥中心卫生院和温泉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均为扩建 4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业务用房、环境整治、供水、配电、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建设;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建设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 至 2015年 12月 11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 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号(王府井) 1号楼 1单元 6楼 106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1号(王府井) 1号楼 1单元 6楼 1061室
邮 编: 810000
业务联系人:赵先生、邓女士
电话 /传真: 0971-8241868/821113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35010154800003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