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212831512090102-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安置房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市发改委关于泰兴市清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tx2013-14、15幅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清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道路、雨污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文江路东侧、仁慧路南北两侧
(2)规模:
工程造价约70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20日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非消防通道、室外雨污水工程。
2.3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4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3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支付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 √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 (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且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在建工程项目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总和的。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其他:无。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xce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7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清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三环地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联系人:
电话:吴照庆
13852848898联系人:
电话:郁琴
0523-87723388
附件: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