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沙龙圳截污管工程 —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沙龙圳截污管工程 — 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 沿沙龙圳两侧
1.1.3 设计范围: 广州市从化区沙龙圳截污管工程
1.1.4 专业内容 : □ 道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城市隧道工程、 □ 排水工程、
□ 给水工程、 □ 照明工程、 □ 公共交通工程、
□ 城镇燃气工程 、 □ 热力工程、 √ 排水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从发改投【 2016 】 52 号 。
1.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1.7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 d800 总长约 1.73 公里。总投资约: 3872.47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1.9 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 √ 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 √ 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 、 √ 工程测量、 √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 方案修改、 √ 初步设计及概算、 √ 施工图设计、 √ 编制施工图预算、 √ 现场服务、 √ 对沙龙圳污水收集情况进行总复核。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 2 )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1.2.5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6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2 )设计合同;
( 3 )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7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 )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2 )设计合同;
( 3 )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8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 联合体应当在 投标报名 前组成 ,应以 具有( 1 )条资质的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 、 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 进行投 标 。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 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 3 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勘察及咨询工作。
1.2.9 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说明: ① 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需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联合成员需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 ② 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2 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6 年 4 月 7 日(上午 10 : 00—12 : 00 ,下午 14 : 00—16 :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三份 。
1.3.1 .2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三份 。
1.3.1 .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 1 、 3 )一式三份, 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1.3.1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 .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 8 )。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5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以下费用在合同实施阶段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率必须与投标时所报的费率一致,结算时,以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
1.4.1 工程设计勘察收费基价暂定总价为: 218.93 万元。(按本工程总投资: 3872.47 万元,其中,建安费:以 3484 万元为暂定基数)。
其中: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 100.59 万元
工程勘察费收费基价暂定为: 118.34 万元
设计及勘察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 5 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0% ~ -20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算, 勘察费浮动幅度为 0% ~ -20 % 。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0% ~ -20 %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0% ~ -20 %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得超过 1.4.1 所规定的费用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5.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
1.4 其他事项
1.4.1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4.2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由交易中心收取 。
1.4.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4.4 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 / 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gdzbtb.gov.cn )、《民营经济报》 等法定 媒体发布, 本公告的 修改、补充, 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的文本为准。
1.5 招标人
1.5.1 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1.5.2 邮政编码、地址: 510 900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南路红荔新村 50 栋
1.5.3 联系人: 欧阳小姐
1.5.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7988193
1.5.5 传真号码: 020-87988193
1.5.6 电子邮箱:
1.6 招标代理机构
1.6.1 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6.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07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123 号建设大厦四楼
1.6.3 联系人: 郑工
1.6.4 电话(手机)号码: 13450474947
1.6.5 传真号码: 020-61309989
1.6.6 电子邮箱: hongmaozb@163.com
1.7 交易服务机构
1.7.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1.7.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00 、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 61 号 6 栋 9 层
1.7.3 电话(手机)号码:
1.7.4 传真号码:
1.7.5 网址: www.gzggzy.cn
1.8 招标 管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 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 900 、从化 区 河东北路 18 号 1.8.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87978726
1.8.4 传真号码: 020 - 87978726
1.8.5 网址:
1.9 监督 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 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 900 、从化 区 河东北路 18 号
附录 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 |
|||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4 |
总部电话号码 |
|||
5 |
总部传真号码 |
|||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8 |
本地电话号码 |
|||
9 |
本地传真号码 |
|||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
11 |
电子邮箱 |
|||
12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
13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4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5 |
ISO9000 认证号、范围 |
|||
16 |
简介(宜 300 字以内) |
|||
17 |
完成 本项目 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 200 字以内) |
|||
18 |
税务登记证 |
申请人(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 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职务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项目负责人 |
注:项目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