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115G16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航空机电新区总口污水站已由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哈经开委发改备[2015]0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安航空机电新区总口污水站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松花路66号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计划工期:2016年4月30日-2016年9月3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投资估算:4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的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果有)、任意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0日至 2016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1)投标承诺;
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