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3月31日
招标编号:15104205
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下述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就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项目技改工程400k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名称和数量:
400k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附件和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货物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交货时间和地点:
在项目现场交货(即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项目技改工程工地),交货期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两个月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交货期。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后,均可投标;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人须符合如下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集成商,营业执照有效;
②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带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③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有2个国内类似汽轮发电机组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业绩,以供货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质量证明为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招标规定的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伴随服务;
7)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8) 无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无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
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6年4月1日起-2016年4月8日,每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3:00至16:00止(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5、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售后不退。
6、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4月25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20楼第七会议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招标机构恕不接收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7、本次招标定于2016年4月25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20楼第七会议室(开标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招 标 人: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海金路728号
联 系 人:方明
联 系 电 话: 1522190478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户名: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5080920510001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电话:62791919-196
联系人:潘飞 传真:6279161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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