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爵溪街道烽台路、海港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16】1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爵溪街道;
工程造价:约62万元
工程规模:象山县爵溪街道烽台路、海港路污水管道共647米;
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检查井、砼闸阀井、砼土格栅井等;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地在象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17日至2016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丹城靖南大街294-2(4)楼报名。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入围单位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 月 / 日至 2016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 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丹城靖南大街294-2(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开标时出示)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开标时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出示。
7.资格审查方式
7.1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3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3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4)楼
联系人: 王泉东 联 系 人:俞 琼
电 话: 0574-65605029 电 话: 0574-65087610